医保和城乡医保
12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原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从覆盖面、保险支付、保障待遇、医疗保险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资金管理六个方面实施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我省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的决策安排,今年3月,我省启动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注重基本制度建设。最近,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批准了《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统一将从覆盖面、保险支付、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资金管理六个方面实现。原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注重运行机制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提高总体规划水平,实现市级资金的统一筹集和支出。同时,建立健全健康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确保健康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注重服务能力的提高。我们整合了医疗保险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机构服务网络。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完善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贵州综合广播黄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