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向34家困难企业退还1115.4万元社会保险费,居全省第一。其中,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吸纳622名大学毕业生,返还社会保险费935.4万元。
年初以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做好黑龙江省就业创业十二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郑起规[〔2019〕6号)。关于向困难企业退还社会保险费的政策,通过大力宣传政策、积极接受企业申报和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了政策的执行。8月下旬,军工、机械制造、制药、建材、饲料加工、服务业等10家困难企业的259.8万元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成为全省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费返还困难企业政策的城市。在9月份举行的全国失业保险政策培训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赞了这项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退保政策落实,让更多困难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了《郑起规[2019年6号文件》中“加大对困难企业稳定岗位支持力度”的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范围。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小微企业,有下列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是2018年底利润为负,利润持平或亏损减少或在2019年申报补贴前一个月亏损转为利润的企业(6月-11月,下同)(符合就业稳定和保险支付条件,下同);第二,2018年末利润为负,2019年申报补贴前一个月的亏损与2018年末相比没有减少,但能够克服困难,从稳定就业的大局出发,不裁员或减少员工数量,坚持继续生产经营。第三,2018年底盈利但在2019年宣布补贴前一个月亏损的企业能够克服困难。从稳定就业的大局出发,他们没有裁员或少裁员,坚持继续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按2019年实际就业大学生人数或2018年底受训人员占实际参保职工人数的百分比(含受训人员奖励比例)退还企业及其职工在申报月前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退还岗位稳定补贴。 但两者之和不得超过企业及其职工在报告月前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
为方便企业咨询申报,现公布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请被保险企业积极咨询。凡符合条件的,请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机构申报。
市政机构:2411946,龙沙区:2226801,建华区:2559868,铁峰区:6109105,富拉吉区:6880970,鞍钢西区:13304521017,碾子山区:6689959,梅里斯多尔区:6562087,讷河市:3323657,龙江县:5838955泰来县:8895650,甘南县:5637181,扶余县:3122483,克山县:4522540,克东县:4323867,拜泉县:766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