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空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面对暴力、流血和谣言,不要传播、传播或宣传它们。
新西南火山爆发视频
将血腥视频转发给微信群
三个人被捕了
2019年7月15日,南宁邓某在微信群中看到一段视频:一名男子近距离用枪射中某人头部。内容相当血腥。
后来,邓将视频转发给另一个微信群,然后由雷和施转发给其他微信群。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反恐侦察支队的审查,视频内容包含暴力和恐怖的画面,容易造成甚至扭曲观看人群的心理和行为趋势,影响恶劣。
事件发生后,南宁青秀区检察院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邓磊。
提醒:此信息不能任意转发。
据检察官称,这起案件似乎是网民的粗心转发行为,但它反映了当前网民在网络过程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非法性。
在这方面,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空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面对暴力、流血、谣言等内容,不要传播、不要宣传。网民在看到暴力、流血和谣言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在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找出源头,最大限度地防止扩散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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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生产、发行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书籍、音像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教授、发布信息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物品罪]明知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书籍、音像资料或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