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近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提案的33条回应。其中包括一系列业界和市场关注的问题,如证券公司的发展、私营企业的融资和新三板改革。解决该提案所涉问题的一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
新三板改革规则
中国联合财经新闻记者侯祥宇和实习记者刘欣综合报道,近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提案的33条回应。其中包括一系列业界和市场关注的问题,如证券公司的发展、私营企业的融资和新三板改革。解决该提案所涉问题的一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
推进载体级证券公司建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提案建议加强、优化和建设航空母舰级证券公司,建设四梁八柱资本市场,确保金融安全。中国证监会答复称,为推进航空母舰证券公司建设,中国证监会积极开展了六项工作。
一是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鼓励市场化并购,支持行业做强做大。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国内外多种渠道和形式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支持行业市场化并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整合。
二是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的服务功能。鼓励证券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盘活客户现有资产,发展场外交易、信用衍生品试点、场外期权、跨境衍生品和结售汇等业务,研究推进并购融资,进一步提高和深化资产定价、风险管理和以客户为导向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支持证券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1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完善人才引进的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
第四,鼓励证券公司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投资。鼓励证券公司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提高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水平。
第五,支持证券公司改善国际化布局。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管理办法》,我们将依法设立和收购境外证券管理机构,以增强实体“走出去、引进来”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能力。
六是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险控制管理,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综合风险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和制度,进一步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实现合规风险控制管理的全覆盖。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创新投资,改善国际布局,加强合规风险控制,积极推进母公司级证券公司建设,促进证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将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券等方式注入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响应“社保基金、汇金和中投联合大幅增加对大型国有证券公司的资本投资”的提议。
加快新三板改革
在中国证监会此次发布的回复中,CPPCC的许多提议和NPC的建议都与新三板改革有关。例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1429号提案是关于提高新三板的流动性和扩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提案1411是关于采取更多措施和提高新三板的流动性。第0666号提案是关于在新的第三板增加一个选择层,以加快改革的深化。人大5712号是关于丰富新三板市场融资品种,5362号是关于促进新三板健康发展。
事实上,新三委全面深化改革已于10月25日正式启动。11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证券交易所公司发布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包括建立选择层、建立转让板上市机制、优化发行融资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已公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已经涵盖了上述一些提议和建议。
证监会表示,鉴于新三板上市公司大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部分公司治理不规范,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的特点,新三板实施了严格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拥有500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在新三板成立之初,上述进入门槛很好地控制了市场风险。经过六年的市场发展,上市公司质量逐步提高,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对提高股票流动性有着更加迫切的要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新三板的市场定位和发展需求,以精细化分层为出发点,探索和完善符合新三板实际发展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合格投资者门槛标准,适度提高流动性水平,更好地发挥新三板的市场功能。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表示,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己的上市或上市板块,实现标准化发展。提高新三板的吸引力也是解决新股申请排队压力的途径之一。
支持民营企业上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2567号提案建议改善私营企业的融资困难,让它们蓬勃发展。全国人大第8598号建议,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提高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营造市场化机制环境。全国人大第4711号建议提出为首次公开发行创造宽松的审计环境,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比例。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中国证监会表示,在首轮融资和再融资审查期间,中国证监会通过积极管理和分类推广,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融资。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审计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明确的时间预期。平均初始审计周期已降至约9个月,平均再融资审计周期约为3个月。提高再融资筹集资金的灵活性,缩短再融资时间间隔;此外,在推动建立科学委员会和试点登记制度的过程中,将设定多重和包容性的列名条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支持各类合格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除上市外,中国证监会还对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通过私募基金进行股权融资、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做出了回应。中国证监会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和债券融资、扩大资本或通过并购做大做强。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完善规则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稳步发展债券市场,支持合格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开发民营企业债券专用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和融资支持工具等新产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重,不断增强交易所债券市场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