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的美美文
(朋友圈截图)
娄底新闻网(记者田文志和张艳华)驾驶符合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应该是司机的责任。然而,一些人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交警处罚,并在朋友圈里公开辱骂以发泄他们的愤怒。
10月30日上午,涟源交警在火车站段值班。大约8点40分,一辆车牌号为祥KP***0的汽车正朝相反的方向行驶。交警上前拦住,当场开出了罚单。他们被依法罚款3分和200元。事故发生后,司机刘某对交警的处罚不满,于是他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贴出了这条引文,并附有“被狗咬了”的字样。11月22日,蓝田派出所的警察将刘某叫到派出所。
12月4日16点左右,涟源交警向一辆违章停放在人民中路和蓝天中学交界处的白色轿车湘千***5发出违章停车通知。同一天,司机将把通知单发给他的微信朋友圈,上面写着:“你奶奶有一条腿,苏华子”。这一信息在微信朋友中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警察的执法权威。12月5日,蓝田派出所依法传唤了陈某。
刘某和陈某的行为诋毁了交警的正常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涟源市公安局分别对刘某和陈某实施了5天的行政拘留。
警察提示: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也不能被用作恶意滥用或故意伤害他人的工具。任何散布谣言或侮辱他人并犯罪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