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道项目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刘谋谋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决定判处19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9年11月1日上午,长春市第一起由长春二道区检察院组织的专门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案件被依法判刑。
长春地区抗击黑恶势力的第一枪
自专项整治以来,长春市第二区检察院围绕“1.19”工程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这是长春市首例涉罪案件。通过早期干预、领导调查、配合公安机关,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阻挠公共事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16个以刘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一举被消灭,开启了长春地区反犯罪反邪恶运动的第一枪,并正式启动了专项行动。此案的处理受到广泛关注,被认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管的典型涉黑案件之一和吉林省反黑反恶重点案件之一。
案例信息
此案是黑手党式组织的典型刑事案件,该组织在交易会和批发市场等地方主宰市场。从2016年底到2018年初,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犯罪活动,如蓄意破坏财产、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和阻挠公务。长春市豆制品行业经营者对此深恶痛绝,民众反应强烈。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根据法律规定,长春二道区检察院起诉了该案的全部16名被告人。此案将于2019年8月13日至14日审理。审判期间,控辩双方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并就案件具体情况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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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吉林检察机关
内容评论|赵宏凯
新媒体编辑|柏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