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全区检察机关配合工商联开展“百万”经济金融犯罪检察服务民营经济专项活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不断推进民营企业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工商联合会于11月26日联合举办了民营企业服务工作论坛。 市检察院党委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郭宁、市工商联主席莫雨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以及市、区工商联部分领导和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了讨论。
工商联为民营企业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燕京根据计划要求,自2016年以来向检察机关通报了民营企业刑事“关联案件”。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处处长魏延报告了柳州检察机关近年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总体工作情况。
市、区工商联和民营企业代表提出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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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主席莫雨荷介绍了工商联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对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长期支持和努力表示肯定和感谢,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工商联和商会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起点和结合点,建立和完善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绿色通道”。二是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三是希望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能力,使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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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检察院副检察长朱郭宁指出,我们应该以这次论坛为契机,努力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取得新的成果。首先,我们必须立足于司法案件,维护企业发展秩序。坚持严格公正的司法作为服务和保护民营企业的主要方式,让企业在具体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正和公平。二是强化服务措施,优化民营企业优质发展法治环境,依法提供准确服务,平等全面服务,合理规范服务。第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双赢氛围,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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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双方就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联合研究机制、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机制、法制宣传教育联动机制达成共识。双方共同签署了《柳州市工商联合会、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促进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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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市人民法院第五检察部
编者:蔡冯娟
审计:毛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