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文旅融合政策
为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大创新支撑力度,加快古蜀文化城建设,近日,我市发布了《德阳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撑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明确了20项支撑激励措施。
《办法(试行)》规定,凡在德阳市注册、在德阳纳税、从事文化旅游生产经营活动并纳入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统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未在德阳注册的旅行社,均为本办法所涉及的支持和奖励对象。支持奖的内容涉及三个方面:培育新形式、加强龙头企业和支持品牌建设。
培养新格式
获得国家和省新格式称号或资格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和省级文化旅游出口的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和10万元。中创空间文创改造,文创项目正式投产后,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纳入统计规模以上且正常报送数据1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超过5000万元和1亿元,一次性补贴2万元和5万元。
壮大龙头企业
引进和承办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活动的,最高补助20万元。承办市政府、省文化旅游部门(协会)或市文化旅游部门主办的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一次性补助5万元。引进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可的“世界100强酒店”和“中国30强酒店”品牌,如果经营业绩比上年增长30%以上,将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对国家和省文化旅游行业新评定的优秀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最低50万元以下的旅游甲类景区;年度实缴税500万元以上、最低100万元的旅游饭店,最高奖励20万元,最低奖励5万元。
支持品牌建设
新评估为国家、省、市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3万元。国家5A、4A、3A级风景名胜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30万元。
新评定为国家级全球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评定为“天府旅游名县”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旅游经济强县(市、区)或乡村旅游强县,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川省新命名的吕雯古镇将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励和补偿期限按年度计算,并按照“独立申报、集中评审、下一年度奖励”的原则执行。
记者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