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较好公寓_深圳公寓倒塌后房价上涨80万?律师:房子倒塌后,就不能买卖了。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经济周刊见习记者罗云在广东报道

8月28日,深圳罗湖区的一栋住宅楼倒塌后,关于“买房”的信息铺天盖地。

据几家媒体报道,一家中介机构发布了一份房源消息,称"房子已经倒塌,拆迁已经提上日程,我们想尽快买下它"。因此,该住宅区的二手房价格也有所上涨,370万套房子的原价升至450万英镑。记者29日发现,倒塌房屋附近的房子上仍然挂着“被柴感动”的字样。

倒塌的房子真的可以卖掉吗?在周围社区买房子有价值吗?

广东招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正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房屋倒塌后不能买卖,非法买卖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或者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而设定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发生之日起生效”,该物权在房屋倒塌时消灭。因此,房屋倒塌后不能买卖。房地产登记中心隐瞒房地产登记中心已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的,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手段申请登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倒塌房屋附近的房屋,虽然可以买卖,但存在安全隐患。此外,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住宅区改造的官方公告,购买风险也不小。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林认为,根据深圳和罗湖区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相关规定,基于和平新居20多年来部分房屋倒塌的事实,相关区域房屋的危险程度有所增加,和平新居棚户区改造的可能性非常高。但是,是否进行棚户区改造和改造的范围需要由相关部门具体规定。正是因为这种可能性,市场上只有中介机构抓住机会炒掉“房子”。

房子的倒塌,物权的消灭,业主的抵押怎么办?如何解决后续的小区重建?

杨林律师认为,如果用按揭贷款购买住宅楼,它们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这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将楼房交付给业主,业主也获得了楼房的所有权,风险已经转移给业主。

杨林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因此,业主应承担风险,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但是,如果房屋倒塌的责任在于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业主可以依法向开发商或第三方申请赔偿。

罗湖区发布通知称,根据专家组的现场调研和判断,根据目前的调查结论,初步认为该建筑采用沉管灌注桩基础,为摩擦桩型,建筑下方有涵洞。由于建筑物地基土层较差,在涵洞水流的作用下,一年四季都会引起桩周土壤侵蚀和桩身腐蚀,导致桩基脆性破坏和桩身局部倾斜下沉。

据此,律师杨林认为,调查结果并没有表明开发商有过错,更像是自然灾害而非人为灾害。目前清楚的是,倒塌的公寓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但不可能对地基工程是否有质量问题和开发商是否有过错这两个问题作出简单的判断。如果开发商有过错,业主可以要求赔偿。

住宅区改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进行住宅区改建。

“财产崩溃后,财产的剩余价值几乎为零。有价值的只有土地。”周正峰律师表示,所有地方政府都有类似的危房改造办公室。理想情况下,整块土地应包括在危房重建的范围内,危房可以就地重建或搬迁。

关于网上中介提出的80多套公寓补偿后,倒塌的房产可以达到140套的说法,周正峰律师认为,计算依据的是房产正常发生脱落或旧变时的补偿标准,而不是房产倒塌后的补偿标准。

律师杨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如果政府干预开始棚改,这意味着改造区的原业主将获得补偿。如果选择物业补偿,即拆迁安置,原业主将按照深圳房改补偿保障标准进行拆迁安置,或者建筑面积为1:1.2,也可以按照建筑价格再购买10平方米。

编辑:谢伟

编辑:张伟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