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刘浏)7月15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包括王谋谋在内的61人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这是一个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从非法捕捞和收购到“整条链”的贩运。针对这一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侵权人的民事侵权责任,以更好地维护生态资源等公共利益。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包括王moumoumou在内的61人长期在长江非法捕捞、买卖鳗鱼苗,对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造成严重损害,减少生物多样性,损害公共利益,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在国家媒体上道歉的民事责任和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
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宣布了本案。公告期30日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得就该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案是江苏省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后南京环境投资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