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恭城法院公开判处不法势力集团垄断废纸交易市场
9月30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涉黑刑事案件进行判决。被告徐慕波与被告徐慕龙(已定罪)和唐慕玉(已定罪)共同组成了一个邪恶势力的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当地废纸交易市场。他们被判处三年监禁和20,000元罚款。提取的赃款为7000元,没收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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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发现从2017年10月起,被告徐茂龙(已判刑)增选了唐茂宇(已判刑)和一些闲散的社会人员,并逐渐形成了以两股邪恶势力为首的犯罪集团。同时,为了达到垄断当地废纸交易市场的目的,两人组织被告徐牟波等人以威胁和胁迫的方式迫使县废纸收购站将废纸收购价格降低到低于市场价格,并将废纸统一出售给被告唐牟宇经营的废纸包装厂。被告徐茂龙与徐茂波等人通过口头威胁、拦截车辆和向车辆投掷石块,阻止了废纸从恭城出口。被告徐牟波与他人合谋,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他人意愿和自愿公平原则,并以威胁手段强迫多人交易废纸,交易金额为764,065元。
法院认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徐茂龙、唐茂宇为首要分子,被告徐茂波等相对固定人员共同故意实施多起强迫交易犯罪,严重侵犯公民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被告徐牟波与他人合作,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他人意愿和自愿公平原则,并使用威胁手段强迫多人交易废纸。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徐牟波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与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是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外的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应当按照参与、组织和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徐牟波强迫交易罪,并处三年有期徒刑和二万元罚款。提取的赃款为7000元,没收后上缴国库。以下内容:
资料来源:恭城法院(李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