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指导协调小组4日召开首次会议,要求进一步督促景洪市各单位加强对景洪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形成同市一市两区的良好工作格局。
国务院副秘书长、宣传部部长闻道、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委员、景洪市委书记英海宗出席会议并发言。
会议指出,在全国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2月,景洪市被中央文明办指定为2018-2020年“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走上了建设国家文明城市的征途。一年多来,景洪市一直围绕“四市合一”的目标,努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创作中的难点、重点、难点、盲点和阻滞点。通过动员、宣传、监督等形式,掀起了创建城市的热潮,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取得了实效。
会议强调,在建设国家文明城市的下一步,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国家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共同参与建设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景洪市市民的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生活质量将得到提高,景洪市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软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要进一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职责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建立协调一致的市区工作体系,建立城市与国家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实施机制,创建共同的城市,高效运行,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工作职责的履行紧密结合,细化实施创建计划。 指定负责的领导、部门和负责人,全面推进创作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进一步理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运行机制,国家指导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文明办、专项检查组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创建。
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国家文明城市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听取了景洪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报告,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景洪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审议了《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国家文明城市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职责的通知》和《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国家文明城市指导协调小组专项检查组的通知》。(记者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