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2月1日实施新垃圾分类规则最新官方回收物品目录发布!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最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四川省政府办公室将立即发布《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计划》,进一步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的四种基本类型界定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分类存放,努力提高可回收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存放的比例。

可回收材料的确切定义是什么?哪些生活垃圾是可回收的?普通可回收材料和不应该归类为可回收材料的垃圾有什么区别?日前,成都市商务局会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成都市可回收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明确可回收产品的主要类型和常见可回收产品目录,为市民提供可回收产品目录最详细的“权威指南”。

点击下图,放大阅读《成都市可回收利用指南目录》最重要的内容。

根据《目录》,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s)主要是指已经失去其原始使用价值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处理后能够恢复其使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低价值可回收材料等。其中,低价值可回收材料主要是具有一定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需要大规模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恢复回收价值,如铝箔、塑料包装、旧衣服、桌椅等。这部分可回收材料在投放城市垃圾的过程中容易与其他种类的生活垃圾混合,需要特别注意。

此外,该目录还提供了“不应被列为可回收的废物目录”,如餐巾纸、卫生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和其他废纸、脏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饭盒、镜子、眼镜、打火机、陶瓷产品(碎陶瓷碗、盆)、竹制品等。,进一步澄清在特定分类操作中可回收和其他废物之间的模糊定义。

据悉,自成都被列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以来,先后出台了《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2018-2020)》和《2019年以街道为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管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成都市再生废物目录》的正式发布,也意味着成都市废物分类的全面推进和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将进一步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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