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原终于开始招聘教师了!杏花岭区小学向公众开放,招收150名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那么,让我们看看注册条件。
一.员额征聘
杏花岭区教育系统计划招收100名小学教师和50名幼儿园教师。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共有40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特殊岗位”。不符合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条件的,不得申请该岗位。如果这些职位的申请人人数没有达到考试比率(1:3),他们将被调到指定的一般职位,条件相同。
这项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是6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4)年龄:小学教师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幼儿园教师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
(5)学历:小学职位候选人必须具有全日制学士以上学位,幼儿园职位候选人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位。
(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有与该职务学科相适应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幼儿园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业岗位”的招聘目标和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特岗计划”,到2019年完成服务并通过考试以上者;已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选拔”并在2019年完成服务(包括到2019年服务两年)的人员,通过考试,仍在工作。
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军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党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3年以上,合格人员。
山西省政府将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购买合格人员,直至劳动合同于2019年到期。
上述人员可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必须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八)受聘人员申请考试时,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当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九)必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适用: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犯罪尚未调查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党和政府纪律处分且纪律期限未届满的人员。
2.正在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得根据其获得的学历参加考试)、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内招聘到机构的工作人员。
3.服兵役者的不诚实行为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的。
4.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报考将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不得聘用人员。
在上述任职资格和试用期内,除非另有规定,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9日。
二.注册和资格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
1.提交申请
候选人将登录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于2019年10月21日8:00至2019年10月25日18:00提交申请。
候选人只能选择一份工作进行注册。注册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中使用的身份证相同,考生姓名必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名称相同。否则,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责任将由候选人承担。报名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其中,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书科目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中规定的教学科目一致)且有效。提供虚假注册信息的申请人一经核实将立即被取消资格。伪造或者涂改有关证件、资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而未能通过资格考试的,由申请人承担。
2.资格考试和结果查询
考生将在提交申请后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不能再修改注册信息或向其他岗位报告;未通过资格预审或者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可以在2019年10月25日18:00前修改注册信息或者转岗。如果申请在2019年10月25日18:00至2019年10月27日18:00之间未通过资格预审,则申请信息不能修改或提交至其他职位。
申请人的实际人数与拟为该职位征聘的候选人人数之比应达到3:1或更高。对于申请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职位,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削减。如果人数减少到一个仍未达到3:1的职位,该职位将被取消。招聘学校(园区)将通知申请者将减少或取消的工作换成其他合格的工作。申请人如不愿意重新申请或其他职位不符合要求,将于申请完成后,透过原有付款渠道获退还申请费。
3.申请表的支付和打印
申请人通过资格考试后,将登录注册网站进行在线支付,在线支付将于2019年10月29日24:00结束。考试费按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加发(2016)467号)的标准执行。注册费是50元。未能按期付款,视为自动弃权。
贫困家庭和城镇居民备案卡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持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申请人应于2019年10月29日18:00之前,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公室(处)出具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到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田萍西路6号)。 以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担保(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为依据。
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成功缴费后,可打印两份《杏花岭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申请表》,以供资格审查之用。
4.打印入场券
通过资格预审并缴纳所需费用的考生,请在2019年11月12日8:00笔试前登录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并须在招聘的所有阶段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
(3)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参考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等。笔试将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数为100分。
3.笔试成绩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4)资格审查
1.候选人的挑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数量比例1:3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如果有平局,平局人员将一起进入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前,如果获得审查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他们将按照笔试中从高到低的等级进行填写。如果笔试没有候选人,他们将根据实际人员进入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放弃或未能通过的,将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候选人有相同的分数,他们都有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可以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请参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2.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的信息: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申请表、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ES)免费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记录表》;归国留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证书(派遣证书)或就业协议。
被录用者需提供本单位同意参加考试的书面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试的书面证明)。
如果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需下载并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或提供服务证书。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考填写审计表的说明。
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明和当地退伍军人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的,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以上所有证书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所有副本都是A4纸。
(5)面试
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候选人面试以讲座、答复和向法官展示才艺的形式进行,主要检查教育和教学技能、专业知识和能力。讲座主题是当场选定的,经过两个小时的独立准备,讲座给评委15分钟。国防和才艺表演将现场举行5分钟,总计20分钟。申请英语职位的候选人将用英语授课。
3.面试结果按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果低于60分的,取消申请人资格;如果申请者人数少于或等于申请者人数,面试分数低于65分的申请者将被取消资格。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平局,分数最高的笔试将优先。如果笔试结果相同,尝试另一次面试,结果将从高到低排列。
(6)体检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根据《山西省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考生自费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再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束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应当在收到复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试,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调查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职位空将不再被填补。
(7)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并审查候选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未通过检查的候选人将不予聘用,空缺空将不予填补。
(8)宣传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就业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届满无异议。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调动、派遣和调任手续,将取消就业资格,不再提供补偿。
2.如果拟雇用的人员在登记后试用期内和雇用前已成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将不被雇用。
3.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未参加培训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试用期满后,考试合格的,应当办理确认手续,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劳动合同终止。发现受聘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试用期内不易发现的疾病,或者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疾病的,应当予以辞退。
4.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全额分配待遇。
5.受聘人员未达到最低使用寿命要求的,在使用寿命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