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解会议在成都召开

北京,10月31日,四川新闻(记者安源)——四川省调解会议今天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矛盾纠纷多样化领导小组组长邓勇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委依法治国办公室主任、省委书记、省司法厅厅长刘志成传达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了工作安排。

赞扬现场。

邓勇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四川省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调解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东方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多元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风险、化解冲突、维护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新时期调解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实践以人为本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国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新时期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调解工作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创新和发展。

会议现场。

邓勇强调,本轮体制改革保留和加强了全省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行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专业调解的新职能,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调解工作的重视,有效提升了新时期调解工作的领导优势、制度优势和统筹实力。我们要主动充当调解人,努力打造新时期四川调解升级版。突出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解决,特别是加强对初期问题的调查和解决,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行政调解和专业调解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指导机构统筹、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承担主要责任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的深化和拓展,大力加强商业调解,积极探索涉外商业调解。深化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联系,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系,深化司法行政机关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不断增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协同作用。

会议现场。

邓勇要求将调解工作纳入和平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总体工作规划,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管理和协调服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联合解决纠纷的成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员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借鉴智慧,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广泛宣传新兴经验和优秀人物,积极营造“人人懂调解、纠纷找调解”的社会氛围,及时表彰和奖励调解工作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表现,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调解人员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刘志成传达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新时期调解工作。他指出,新时期调解工作总体协调、协调和分类的指导范围不断扩大,单一调解不断延伸到多元化解决方案,对调解专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的融合更加紧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准确把握新时期调解工作的特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分析和发现思想认识、体制机制、专业水平、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应对新时期调解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紧紧围绕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新时期调解功能,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有纠纷就有调解组织”;大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职人员、专业能力”;大力加强调解规范化,努力实现“规范建立公信力,促进公信力提升”;大力加强调解协调,努力实现“外部联动、内部整合”;大力加强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数据收集、智能预警”,最大限度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实现矛盾不交。

四川省法院、公安厅、魏建伟、信访局、妇联、成都市司法局和米易县司法局交流了经验。会议向四川省第二批被命名为“五星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专家”的代表颁发了贺卡。

党委委员、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孔桂香主持了会议。四川省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给予指导。会议将通过视频电话会议向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进行。110多人在主会场出席了会议,包括四川省法院、公安厅、魏建伟、信访局、妇联、工商联有关领导、省委依法治省秘书处负责人、司法厅各部门负责同志、四川省各市(州)司法局负责人、推进法治厅(厅)负责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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