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案例与法理学”博士会议成功召开

题目:北京大学“案例与法理学”博士会议成功召开

2019年10月27日,“案例与法理学”博士大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元大厦学术报告大厅成功举行。本次会议得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北京大学沈宗灵法律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和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共同赞助的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计划创新项目”的支持。与会者包括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的40多名师生、最高人民法院成员、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和《北大法律评论》等期刊的编辑。

会议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比较法和法律社会学执行主任张倩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发表了讲话。潘教授回顾了教学改革政策下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改革历程。他指出,案件是法治、法律和法律教育的核心问题,关注案件和案件中体现的法律原则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键环节。他希望会议能就案件、案件和司法数据的基本理论、中国的案件指导制度和司法判决理论进行深入讨论,并祝愿会议圆满成功。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胡云腾就“从规则到案例——建设法治国家的起点和终点”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案例是实现法治的途径,法治国家的建设应该从规则向案例过渡。这个案子有丰富的法律理论。坚持从案件中寻求法理,就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新中国70年的法治历史来看,未来的法治是以案例和标准为基础的。

会议的讨论部分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名为《案例法学》(Jurisdiction in Cases),重点探讨制度刚性原则、类似案例的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实践、新权利的研究等问题,由北京大学博士生谢克生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徐书豪、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雷炳硕、浙江大学博士生蒋秋微和吉林大学博士生虞雯分别做了主旨发言。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陈京辉教授评论道。对于本次讨论,陈京辉教授在详细评论了所有学生的报告后强调,在撰写论文时,要注意澄清自己想要解决的问题和研究方向,并根据演示目的选择合适的演示方法。

第二部分,题为《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Judicial Big Data and Arial Intelligence),重点探讨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大数据正义背景下的法律现实主义、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侵权犯罪等问题,由北京大学博士生柳岩主持。浙江大学、秦汉大学、复旦大学、黄成大学和黄晨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分别作了主旨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刘梁音教授发表了评论。刘梁音教授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正义的适用逻辑、存在的问题、局限性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与会者论文中的观点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和修改建议。

第三部分题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年度报告》,由北京大学法律信息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副主编郭烨朱宣读,北京大学博士生赵英南主持。讲座中,郭烨先生从总体情况、发布情况和应用情况三个方面对2011-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应用进行了数据分析。总体而言,自指导性案例建立以来,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70%以上的指导性案例得到了应用。同时,数据分析还表明,在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的出版和应用中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知识产权指导案例的出版和应用不平衡,法官隐性引用率高,新兴案例指导案例的出版类型和应用有所改进,指导案例的退出机制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

第四部分为“中国案例指导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重点探讨中日案例指导体系的比较分析、指导案例形式的应用现状、案例应用的效用、案例指导体系与地方立法、司法和大众传媒等问题,由北京大学博士生高天宇主持。王硕北京林业大学的林奇奇、李贞贤北京大学博士生、李涛四川大学博士生、南京大学博士生和北京大学博士生柳岩分别发表主旨演讲,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发表崇高评论。贵族教师就案例指导制度和论文写作方法的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并与与会者讨论了“案例法”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含义、案例实证研究方法、“案例法”和“案例法”之间的区别以及系统论在中国的应用。

第五部分题为《司法判例》(Jurisdiction in Justice),重点讨论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变更、执法的行使、行政审判中法律程序的适用、同一案件中不同判决的概念等问题,由北京大学博士生孔阳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候选人孙艺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候选人杨莉、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候选人刘雪涛和北京大学博士候选人赵英南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海波对此发表了评论。孙海波老师指出,这一组的讨论既包括理论层面的规范研究,也包括实践层面的实证分析,但实证研究的共同问题是强调描述而不是分析。案例研究的特点是将案例分析理论结合起来,最终超越案例,回归案例背后的法律原则,使其尽可能以理论的方式展现出来。因此,有必要避免陷入此案,从出柜的角度进一步挖掘案件背后的法律原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谦教授最终结束了会议。张谦教授指出,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案例和法理学。在法律历史的早期,案件不仅是法律,而且是司法和判例。如何让案件在今天承担法律角色需要进一步努力。会议的四个主题涉及理论与实践、司法与执法、总结与反思。中心很清晰,覆盖范围很广。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大数据研究、传统实地调查、比较法研究、经济分析研究等。会议在澄清重要问题、在学术上推进具体问题、交换案例和法律理论、探索研究方法以及澄清当前研究不足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应该倡导“学术思想和学术思想”,重视和充分尊重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以我们的专业工作参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进程。这次会议在师生之间关于案例和法律研究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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