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公安局原副局长被控向黑老大索要50万元

原职务:孝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被控向“黑老板”索要50万元

湖北日报(记者杨康、记者徐应晖、张鹦哥)11月28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被告张某涉嫌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和挪用公款案。

张是孝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兼副局长。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在2009年至2010年担任孝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期间,以贷款的名义向黑社会组织负责人吴某索要50万元后,进行负面调查,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自2013年起,他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产245.9万元、1万美元和10万港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张某利用负责购买刑侦设备的职务之便,拿出了设备购买价373,500元,其中300,000元是自己的。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依次进行法庭调查、基于证据的反诘问和法庭辩论。在演讲结束时,张在法庭上承认:“我仍然记得我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诚恳地告诉我不要贪图老百姓的钱。然而,当我贪婪的时候,我并没有认真对待它。从最初的小恩惠到肆无忌惮的恩惠,我现在已经跌入邪恶的深渊。我希望每个人都会把我当作一个警告和叫醒电话,而决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此案将有选择地进行裁决。

孝感市监察委员会、习水县、蕲春县税务局、蕲春县公安局等11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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