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2022年将基本建成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系统。非分类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8月2日,重庆市政府网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到2019年,所有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城市建成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建成区35%的街道(镇)和城市10%的行政村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28%。

2020年,全市50%的城市建成区街道(镇)和30%的行政村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10个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和2500个示范村。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到2022年,城市固体废物分类系统将基本建成。

以街道(镇)为单位开展示范

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提出各区县应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应当以街道(镇)为单位进行论证,实现分类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的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论证,并逐步扩大和扩展点和面。

此外,公共机构应带头示威。机关和其他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协会、社团、联合会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表演场所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牵头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市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国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店、商业办公楼等场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应加强军地合作,共同推进军营生活垃圾分类。

教育部门应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教材、班级和“小手牵手”等活动,实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区”的目标,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

意见还要求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做好“干湿”的日常分类工作

指导居民在家中设置“干湿”垃圾桶

建议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首先,有必要改进简单易行的分类交付方式。推进城市固体废物准确分类,引导居民在家中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和易腐垃圾(湿垃圾)垃圾箱,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工作,将有害废物单独放置在指定的投放点,鼓励销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材料。

湿垃圾应存放在专用容器中,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逐步实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

根据“干湿”分类,住宅区将增加有害废物和可回收材料的交付点。

农村生活垃圾在提倡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可以因地制宜地分类。有条件的人可以单独被投入有害的废物中。易腐垃圾可以堆肥,堆肥,并返回到现场。

市、区、县、乡(街道)、村(社区)实行分类指导员制度,加强现场指导,纠正投递行为中的违规行为,做好台账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探索实施定期定点运送生活垃圾和清除地面桶,以建立方便可行的分类运送系统。

指导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收集

防止分类运输“先分后混”

建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标准化。指导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收集,提高分类收集水平。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布局,公布收集站分布和开放时间,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责任单位、收集和运输频率、收集和运输时间、处置目的地等信息。生活垃圾收集箱(室、站)应合理设置,分类涂刷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功能完善、清洁无异味。

该意见认为,要积极推进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输模式,支持专业化运输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严格防止“混前分离”。根据辖区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合理确定收集运输频率、收集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对运输车辆进行充分、完整的分类。车辆应分类并喷涂统一、标准化和清晰的标志和标记,以表明要运输的生活垃圾的类型。中转站应当符合分类运输和临时储存条件,并符合密封、环保、高效的要求。

加强交通联系管理,对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单位应做好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联系工作;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底部衔接,防止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应严格控制有害废物的运输,以确保环境安全。

加快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主要城市地区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的完全焚烧

该意见认为,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

加快有害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有害废物分类收集后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其他垃圾分类后的数量和趋势,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主要城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焚烧。主城区以外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按计划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主城区将力争在2019年底前建成罗绮餐厨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易腐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要加快餐厨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协调解决易腐垃圾处理问题,禁止用餐厨垃圾非法饲养生猪。

业务部门要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的整合,建立可回收材料统计体系,推进可再生资源的标准化、专业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园区,优化工艺流程,协调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改进废物管理系统

没有分类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该意见要求成立一个由市长领导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要成立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首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的制定,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证劳动力,并持续实施。

重庆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应对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设定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

该意见呼吁在主城区开展建筑垃圾处理试点,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利用水平。

该意见认为,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作用。

该意见还明确要求我们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修订《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绝运输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保护水平。

探索生活垃圾处理的差异化收费

混合垃圾支付更多,分类垃圾支付更少。

该意见认为,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应探索生活垃圾处理的差别收费。

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投入金融保障机制。

创新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模式,城市环卫集团等专业企业应充分发挥优势,协助各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市固体废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健全“月度隐患排查、季度评估、月度报告和季度通报”制度,对区县政府和市政部门实施监督监测和绩效评估。

各区县要完善定期调度、评估和通报措施,促进形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市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向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报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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