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法律知识:教育法律关系
在前几年的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法律关系主要考察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化和消除。它具体指由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联系。这部分知识点通常以单一主题的形式进行检查。今天的小汇编为每个人总结了教育法律关系的知识要点。让我们看看!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化和消除,体现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变化的三种基本情况: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出现
它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确立。例如,签订委托培训合同导致雇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
它是指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化,即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化。科目变化是指科目的增加、减少或变化。例如,由于原委托企业破产,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委托培养学生更换委托方。
第三,消除教育法律关系
它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消灭和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终止。例如,学校向企业借款,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是债务人,企业是债权人。学校按合同归还贷款时,与企业债权债务的民事关系将被解除。
四.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除的条件
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是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然而,真正导致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化和消除的是符合教育法律规范所规定条件的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导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法律事实与个人意志的关系,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事件和行为。
(a)教育法律事件
它指的是一种与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例如,当儿童达到义务教育年龄,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时,一系列教育法律关系就会产生、改变和消除。
(2)教育法律行为
它指的是人类活动,是在人类意志控制下产生的客观活动。根据其性质,它可以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其表现形式分别为作为和不作为。如高考作弊、挪用教育经费、体罚学生、聘用教师、家长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等。,是行为。然而,明知某事或活动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却不采取预防或制止措施,这是一种失职行为。
第五,锻炼巩固
最后,我们用两个测试问题来测试我们的掌握程度。
1.由于父母的工作调动,小明需要从学校a转到学校b。对于学校甲来说,这属于教育的法律关系()。
A.产生b .建立c .改变d .消除
1.[答] d .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消灭以及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小明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已经终止了前一所学校——学校a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它属于消除学校a的教育法律关系
2.体罚教师的学校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属于()。
A.教育中的法律关系b .教育中的法律行为
C.教育法律事件d .教育法律规范
2.[回答]分析:教育法律行为是指人类活动,是在人类意志控制下产生的客观活动。学校发现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受到行政处罚,这是教育法律行为的表现。
以上是对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化和消除的相关知识点的梳理,希望对大家准备考试有所帮助。
所以今天关于教育法律关系的知识总结在这里。需要它的学生可以收集这篇文章。最后,祝学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