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高校将扩大在台湾的招生规模,并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向台湾学生提供奖学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委员会副书记王建南24日在福州表示,从2019年秋季开始,将从省级财政中以每人5000元的比例向新入学的台湾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此外,其他不延长学业的台湾学生将按照同样的标准获得一次性补助金。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王建南(右一)在政策简报会上介绍了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最新发展。
同日下午,王建南在解读《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道路的实施意见》时,就教育领域惠及台湾同胞的相关政策发表了上述声明。
福建省将在现行台湾学生入学政策的基础上,尝试更加灵活的台湾学生入学方式,支持闽台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2+2”、“1+2”、“2+1”合作模式,实行双招生、双学位授予。
王建南表示。“2+2”合作模式是指符合闽台合作本科院校双方录取标准的台湾学生将进行双重注册。他们将在前两年在台湾高校学习,后两年在福建高校学习。如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双方的毕业标准,将同时颁发。“1+2”和“2+1”是指符合闽台高职院校录取标准的台湾学生将进行双注册。他们将在入学前一两年被台湾大学录取,在入学后两年或一年被福建大学录取。如果符合双方的毕业标准,将颁发两个毕业证书。
关于基础教育教师的引进,从今年开始,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大陆教师资格的台湾教师可以申请在福建省相应的学校任教。福建省各地将为引进台湾教师安排流动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进入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与福建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的待遇。
关于引进高等教育教师:鼓励高校引进的台湾教师由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福建省将为台湾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相应的平台。
关于满足台湾儿童的入学需求:上幼儿园的台湾儿童可以向其居住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考虑整个地区学位供给后,尽快安排公立幼儿园入园。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以向所在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学龄儿童日常监测等情况,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的入学。
(编辑: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