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去监管化”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系统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稳步推进我省“许可证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同意发布《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许可证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并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许可证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计划很明确
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对一些涉及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实行“许可证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从2019年12月1日起,“许可证分离”改革将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523项在中央一级,10项在我省实行全覆盖名单管理。改革将从四个方面进行:直接取消审批、改审批为备案、落实通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
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纳入“许可证分离”改革试点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事宜,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变更审批为备案、落实通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13项直接取消审批,8项备案审批,62项告知承诺,450项优化审批服务。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施承诺通知条件的企业,应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为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明确所涉企业营业执照事项对应的业务范围说明,实行业务范围标准化登记,明确许可证之间的对应关系。加强信息收集和共享,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政府业务相关信息的集中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