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马晓超和陈锋在北京报道
上市公司通常对非法担保“讳莫如深”,甚至监管调查也可能无法“撬开嘴”然而,在过去半个月里,情况发生了变化。
例如,ST中天(600856。上海)发布了一项关于“异常”的特别公告。2019年11月29日晚,公司披露了《关于邀请非法债务合同当事人确认公司对外担保和表外债务的公告》。
简而言之,ST中天使用客气的语言,呼吁相关债权人尽快向上市公司充分披露非法担保事项,但同时在公告中提醒相关债权人,根据《最高法》相关文件,这些非法担保是无效合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告诉华夏时报,这背后的原因是最高法院最近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统一了对上市公司非法担保的审理意见,即除了4起特别上市的案件外,不履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程序的非法担保无效。“这是一件大事”。
上市公司获得豁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11月29日晚,ST中天表示,根据最近披露的诉讼情况,公司存在非法对外担保和其他表外(或有)负债(以下简称“非法债务”)。
“由于非法债务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向公司备案,公司目前无法充分了解非法债务的情况,也无法尽快解决非法债务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干扰, 公告称,也不能保护公司和非法债务合同对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公告还称,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的推理依据。根据文件,非法债务是无效合同。
“有鉴于此,公司邀请相关方尽快与公司联系,并向公司全面披露合同及相关文件...我们希望相关方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以便公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您(贵组织)的合法权利。”公告说。
简而言之,ST中天呼吁有关各方尽快向上市公司披露非法担保,并警告称,根据上述最高法律文件,这些非法担保将被法院判决在法律诉讼中无效合同,即上市公司将被免除责任。11月30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ST中天证券部,电话接通后没有声音,大约10秒钟后挂断。
“会议纪要发布后,上市公司免除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上市公司对未披露的非法担保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再盲目隐瞒,甚至一些上市公司揭露他们的丑事,并主动采取法律行动,要求法院确认非法担保无效。陈波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半个月内,29家公司发布了非法担保公告
2019年11月24日,华谊电气披露了一份违规担保自查通知书,并在几小时内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年初,我部对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了多年的事后审查,并分别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向公司发出了事后审查意见书。2019年,我们下发了《华谊电气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担保事项查询函》,多次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会计师检查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公司经营状况、资金回收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并充分评估相关担保的风险。相关回复内容与此次公司自查情况形成了显著对比。
请明确上述各方是否认真执行了监管函上一期的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此前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严重偏离的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11月24日表示。
华谊电气冒着被监管机构质询的风险披露了非法担保事项。最高法律《纪要》颁布后,圣中天“邀请”相关各方尽快加入。
陈波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自《最高法》出台半个月以来,至少有2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非法担保公告,其中15家是st公司,1家是拟退市公司。
上市公司对这一波业务有多大信心?它们免除非法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有多大?根据陈波对《最高法会议纪要》相关内容的整理,在相关担保中,如果债权人审查股东大会决议,决议表决结果及人员签名一致,担保有效。债权人审查股东大会决议,但决议表决结果与人员签名不符的,担保无效;如果债权人不审查股东会决议,担保就更加无效。
非相关担保的情况类似。
然而,《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这方面,陈波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不被引用作为判决的依据并不妨碍《纪要》对下级法院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法官参照会议记录进行分析和推理,所有的道路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这自然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表示,当人民法院尚未审结一审和二审案件时,可以在判决书“法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适用法律的理由时,根据摘要的相关规定进行推理。
“大多数非法担保出现在私人贷款中。大多数债权人不是有执照的金融机构,利率非常高。在鼓励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防范金融欺诈的背景下,《纪要》更加注重保护实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减少非法担保对实体企业和非关联股东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人民法院对优质经济发展司法服务保障的体现。”陈波告诉记者。
编者:颜辉编者: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