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受贿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官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张茂才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茂才2002年至2018年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副主席。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助他人办理业务经营、工程承包、职务晋升、职务调动等事项,或者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便利,金额超过7244万元。
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张茂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表达了意见,张茂才作出了最后陈述,认罪并在法庭上悔改。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参加了审判。
最后,法院休庭并决定对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