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的一名男子因未经许可屠宰猪而被罚款19,000英镑。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猪肉的需求逐渐增加。为了加大对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滥宰私人屠宰场的行为,凤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寨分局近日对一名不在指定地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屠夫处以19158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9年11月27日,凤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寨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未经检疫出售猪肉。王寨分局立即联系了王寨市行政分局和王寨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甲方正在王寨社区街的一家餐馆卖猪肉。现场含有43.1公斤猪肉、1公斤猪血、1.5公斤猪肝和3.5公斤猪结肠。当事人不能提供检疫证明,猪肉表面没有加盖检疫印章。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猪肉,并对安某进行了执法调查。

经调查,思南县安牟某于2019年11月27日在凤岗县王寨镇姚牟某以4020元买了一头猪。谅解备忘录没有申请“生猪屠宰许可证”,购买的生猪在姚家院坝屠宰,屠宰后的生猪胴体分割出售。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家畜屠宰条例》的规定。凤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安阳市实施了49.1公斤未售生猪产品、4件屠宰工具(3把屠宰刀和1个手钩)的行政处罚,并罚款19,1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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