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日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在其成立70周年之际推出了一款新的保险产品——国寿新富临门年金保险。该保险产品能够满足儿童教育、养老计划和家庭理财的需要,为客户提供贴心的关怀和保护。
特别生活津贴和年金连续支付多次。
根据《国寿新富临门年金保险合同》的规定,从保险合同生效年后第一年的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生效年后第一年的生效日止,如果被保险人存续至保险合同生效日,中国人寿将支付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度保险费的100%。从保险合同生效年后第一年的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止,如果被保险人存续至保险合同生效日,中国人寿将按《国手新福林年金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保费的50%支付年金。
15年后,保险基金可以独立控制。
郭守信福利曼的年金保险产品有15年的保险期,到期后将提前收到。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在存续至保险期限届满当年的生效日期后,可以获得全额保险福利。中国人寿将根据《国寿新富临门年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支付全额保险费,客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计划。
结合多用途保险,有效满足客户需求。
为了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国手新福临门年金保险可以与国手新尊保(万能)(庆祝会版)产品相结合。全民保险共同参保后,国寿新富临门年金保险支付的特殊生活津贴、年金和全额津贴均可转移到个人参保的全民保险产品上,实现按需规划。特殊生活津贴、年金和全期保险根据需求转移到组合保险的万能保险后,客户可以利用保单贷款和国寿新尊宝(万能)(庆祝会版)产品的一些接收功能来解决迫切需求。保险单不仅是保险基金,也是储备基金,体现了中国人寿以客户为中心,认真考虑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思想。
例如,30岁的辛先生已经购买了国手辛富民年金保险。他选择了10年和15年,年保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35.5万元。从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年的生效日期起至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年的生效日期止,辛先生每年可领取10万元、最多5年、最多50万元的特殊生活津贴。从国寿鑫富力曼年金保险合同生效年后第一年的生效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限届满,鑫先生每年可领取生活津贴5万元,最高可达5年,共计25万元。辛先生存续至合同保险期限届满当年的生效日,合同终止,辛先生可领取355,010元的全额保险费。同时,辛先生在合同期内也享有死亡保护责任。此外,辛先生还可以选择组合首信尊宝全保(万能)(庆祝会版)的保险产品,以充分发挥保险产品组合的优势。
据了解,中国人寿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产品管理战略,不断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遵循价值导向,不断提高产品供应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保险产品组合的效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编辑: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