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配套学校的幼儿园必须是非盈利性质的。

中国南宁(记者/柏杨)6月24日,在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土地利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通过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保护,优化南宁市教育资源配置。为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滞后和基础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条例》规定了城市建成区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规模标准。其中,幼儿园的数量从7,000人地区的1所减少到4,000人地区的1所。与旧规定相比,幼儿园的数量分布更加密集,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更容易进入附近注册。同时,《条例》提高了每个学生的最低土地面积标准。幼儿园已经从原来的12平方米提高到17平方米,小学从13平方米提高到21平方米,初中和普通高中分别从原来的17平方米提高到25平方米和30平方米。校园也会更宽敞。

《条例》明确规定,支持住宅区建设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是非盈利性质的。支持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自主占用土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的,应当与一期工程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五同时”,验收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移交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200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互联网服务设施、商业电子游戏室、台球房、舞厅等商业设施。不遵守《条例》的开发商将受到严厉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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