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实干,加大促消费力度

在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是实现稳定经济增长的“压石”,而内生的消费动力也是最强大、最持久的。满足人们对更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与提升消费密不可分。

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于12月初发布了《关于发展金华市商贸流通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促进消费基础设施升级,鼓励消费推广活动,鼓励品牌创建、创优创新,鼓励国内服务业升级和扩张,支持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深化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挥政策杠杆作用,进一步搞活商贸流通业,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打造消费者载体,振兴会展活动

为促进消费基础设施升级,金华鼓励传统商场和旧厂区向多功能、综合性的新型消费载体转型。对列入城市商业流通业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包括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和场所建设,按实际投资的10%(不含民用建筑费用)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围绕打造新的消费地标,金华正在发展省级优质步行街建设。古城巴荣路、横店桃花路、金华万达黄金街等省级优质步行街试点建设,培育了一批“有历史渊源、有文化脉络、有商业精神、有管理、有名牌、有数字领导”的优质步行街。商业步行街的改造也包括在这一政策支持重点中。金华规定,列入国家、省、市商业特色街建设试点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

市场参与者组织的各种消费者促进活动也包括在政策支持的范围内,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商家组织展览和活动的积极性。“干货”有三项具体政策:一是对主办市政府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消费促进和夜间经济活动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开展大型综合活动,活动场地有1800平方米以上,持续时间超过3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展览将持续2天以上,标准展位数量将达到100多个、200多个和300多个。主持人将分别获得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两项政策将是高是低,不会重复享受。

为鼓励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推广更多金华产品出国,金华将根据省级要求,对参展企业参加当地厅(局)举办的国内展览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奖励。同一展览每个企业最多可获4个标准展位,全年最高可获5万元。

鼓励精益求精,创新完善流通体系。

商业流通企业是活跃市场、促进消费的主力军。流通企业将做大做强,市场体系将不断完善,内生动力将不断激发。自然,市场消费也将得到杠杆化和提升。

金华鼓励行业实体创品牌、创优创新,并对被评为中国老字号和浙江老字号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的企业、省级重点贸易流通企业、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省级贸易示范乡镇给予一定奖励。

其中,被评为中国老字号和浙江老字号的企业将分别获得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老字号企业新建直营店,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奖励中国老字号10万元,省级老字号6万元。获得省级贸易示范镇、示范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被认定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创新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为支持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金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小型冷库和低温配送加工中心。年销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销售企业,购买冷链车辆、制冷、温控等设施,可获得20%的投资。同样,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果购买加工整理机械、运输车辆、租赁场地等实际投资超过100万元,也可以获得20%的投资。

作为服务消费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内服务业也被纳入消费促进政策的支持范畴,鼓励国内企业提高质量和扩大能力。金华规定,在社区设立家政服务点,提供家庭护理、育儿、清洁等服务,按每个家政服务点租金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的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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