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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平台开通免费法律援助热线以来,本单位已接到许多求助热线,其中大部分是父母矮小的民事案件。调解就足够了,但是没有问题。直到昨天,我们才真正得到了我们上法庭所需要的帮助。然而,事件的矛盾之处使我们无能为力。
当事人是一名妇女,她的名字叫文汶(化名),原告是她最好的朋友。这一事件发生在上个月。文汶·温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因为她未婚,通常有更多的空闲时间空。她最好的朋友经常请她帮忙照顾她的孩子,认为“朋友们习惯于给彼此添麻烦”。文汶·温每次都欣然同意,并认真地和她的孩子们一起玩耍。
今天也是如此。由于加班,她最好的朋友像往常一样把孩子交给了文汶。出人意料的是,这次发生了一些事情。丈夫文汶当时正在院子里砍木板。孩子们不明白,把手伸进了机器。这时,文汶走进房间去放包,听到孩子尖叫,又出去看到丈夫抓着孩子的小指大喊“打120!快!”
在等待孩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后,文汶感到内疚,并打电话给她最好的朋友解释原因。只有在最好的朋友到达后,医生才说结果是:小拇指被接上了,但在伸展方面可能有问题,需要长期康复。听到这里,我最好的朋友突然哭了起来。温和温感到非常内疚。他们直接说,他们将陪伴孩子康复,医疗费用全部支付。毕竟,这是他们自己家里的一次事故。
我以为事情会到此为止,但第二天我最好的朋友和家人一起来了,说这是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补偿问题。看到这么多人,文汶立即发现这是错的。当对方提出30万元赔偿时,文汶非常生气,甚至不寒而栗。他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认为自己原本很善良,可以帮助孩子。他已经对医疗费用感到满意了。现在他必须一次性支付30万元,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结果,这两个过去关系友好的家庭上了法庭。
我们的律师在了解了整篇文章后直接说:原告不能胜诉,因为文章处于自由监护之下。
最初,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文汶承诺帮助他最好的朋友照顾孩子时,他处于合法的监护关系中,也就是说,文汶成为了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有义务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
然而,问题是文汶不是一个有报酬的监护人。她出于帮助她最好的朋友的想法接受了这个孩子,却没有得到任何金钱或利益。在自由监护的前提下,文汶不必承担所有责任。作为原告文汶最好的朋友,她没有照顾好自己,对孩子一半的伤害负有法律责任。此外,法律将对赔偿行为给予较轻的调解。
律师认为,如果没有意外,文汶甚至不需要原来的“全纳医疗费用”,因为整件事属于双方的共同责任,应该由双方共同支付医疗费用。诉讼结束时,文汶只需承担一半的医疗费用,而另一半由她最好朋友的家人承担。
最后,你帮你的亲戚朋友给孩子们拍照了吗?如果有的话,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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