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团队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忙着在每个交通事故现场跑来跑去,直到现场畅通无阻。当提到他们时,人们会想到他们在路上为调查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而不知疲倦的表情,直到罪犯被绳之以法。当提到他们时,人们想到的是,当他们调解事故纠纷时,他们不会厌倦劝说,直到双方握手言和。他们用自己的责任为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自己的忠诚谱写和谐交通的新篇章。他们是新时期交警中最忙的人。他们在逃跑的路上匆匆度过了无数个夜晚。无数的文件堆积在他们的书桌前,但它们仍然井然有序。他们记得每个案件处理的程度,以及证据是如何形成链条的。他们用耐心和毅力来写交通警察的职责。他们使用标准和细致的方法为自己的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无论在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无论在寒冷和炎热的天气,他们都不会松懈。他们总是考虑人民的利益和群众的困难。他们是准旗交通管制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警察。
准格尔旗交通管制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有33名警察。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负责接待和处理警察、调查和获取证据、确定责任、实施行政处罚、调解损失、侦查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以及为该旅所有交通事故提供业务指导。尽管任务很重,他们仍然努力工作,力求完美。在规范执法的道路上,他们依然坚定不移。根据上级的新思想和要求,他们大胆探索和实践。坚持以“提高打击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工作总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创建一个敢于斗争、能打胜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规范执法的公安交通事故“尖刀中队”。
打下坚实基础,磨砺精锐士兵
准格尔旗位于“湖堡”经济圈的中心。道路交通纵横交错,向四面八方延伸。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各种交通事故也在增加。频繁的交通事故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炼铁过程中仍然需要强硬。建设拉、推、赢的事故处理队伍,当务之急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全面规范执法。事故处理小组在管理团队时必须努力工作和思考。从执法规范化入手,文明执法和制度化执法要贯穿整个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事故处理中队以扎实的岗位培训为载体,从身体素质、职业素质、内部卫生等方面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中队坚持带头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推广使用学习,学与用相结合,执法与规范相结合,规范执法实践,有效提高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事故处理中队以“微警学校”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警官开展专题学习,系统地加强政治理论、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对于一些典型案件,事故处理中队及时召开专题讨论、分析会和审判会,深入总结分析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避免类似案件中的混乱和错误,使每一名警察成为办案的技术专家和专家。
学习团队对工作细节很敏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案件的警察已经在去学习的路上了。他们处理的案件就像“教科书”。因此,他们的案件每年都被上级机关评为案件处理的标准模式,并推广到其他基层事故处理中队。执法规范的背后是艰苦的工作。自2018年以来,没有对警察在执法问题上的法律责任进行调查,也没有对处理案件采取纪律行动,媒体曝光也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也没有被通报批评的,由上级公安机关对执法失误负责。事故处理中队的规范化执法确实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准噶尔地区汽车多,司机多,路况复杂,交通事故频发,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自2018年以来,诸暨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共接到5400多起交通事故,其中正常程序处理450起,死亡逃逸3起,伤人逃逸46起,经济损失逃逸121起。交通事故逃逸侦破率达到95%以上,网上逃犯全部被清除。共处理了43起涉嫌交通肇事罪和104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全部立案侦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89人被刑事拘留,50人取保候审。共有431名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29名无证和醉酒司机受到限制,56名被行政拘留。快速通道和快速通道部门共受理小道路交通事故3000多起,调解金额1200多万元。面对如此庞大的办案量,事故处理中队始终能够进行规范化执法,这就需要很强的心理承受力和一贯的规范化执行。他们已经这样做了。他们认为每个案件都是经得起时间和法律考验的工作,并使用标准化程序来促进实质性正义。
02大胆创新,追求实效
在传统的事故处理模式下,当事人只能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只能诉诸法庭,双方往往会陷入一场薪酬纠纷的拉锯战,时间跨度从3个月到5个月到几年不等,他们会摔断腿,张嘴。
只有创新才有出路,只有改革才有动力。为了缓解当事人的投诉,探索一种更快、更有效、成本更低的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新途径。在2011年成功引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协调,2013年在事故中队办公大院成立并设立了全市第一家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院。2016年,根据自治区交通管理局提出的“小事故快速疏散、快速处理、快速补偿”的服务目标,利用公安交通管理软件“12123”,在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和沙格杜镇设立了两个交通事故快速补偿服务站。至此,准旗形成了“小交通事故快速补偿,普通案件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疑难案件交警队、司法局、人民法院联合调解或交通事故专门法院审判”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一站式”服务模式运行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200多起,调解金额1.15亿元。交通事故专门法院审结案件1300多件,总金额1.44亿元,执行率95%以上。“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工作与诉讼工作的无缝衔接,改变了过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作战的尴尬局面,及时解决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了少跑腿、快办事、多办事,实现了政府、法院、交警和群众的良好双赢,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满意度。201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知望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2018年,交通事故专门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事故处理中队全体警察的敬业精神、严格的执法标准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事故多发区得以解决基层和萌芽阶段的大量交通事故冲突和纠纷。
群众的心是温暖的
对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来说,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已经暂时结束。但是对于事故处理中队来说,工作还远没有结束。
长期以来,事故处理中队一直坚持权力应该由人民来使用,形势应该由人民来决定。它真诚地为人民做了实际工作,尽力为有关各方解决难题。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基础上,关心和帮助辖区内因交通事故致残或贫困的特殊家庭,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交通事故可能使一个人终身残疾,也可能使一个家庭永远陷入贫困。事故处理中队经常组织回访慰问,办案警官深入受害者家中,了解案件的后续处理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和帮助受害者尽快走上正确的生活轨道。同时,组织警方开展公益捐赠活动,积极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有效拉近警民关系。近年来,事故处理中队充分利用了市旗两级救助基金,为60多个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家庭申请了150多万元的先期救助资金。
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中队对一些事故多发和多发路段进行了分析总结,找出了特点,找出了规律,及时向大队提出了整改隐患的建议。对于因道路安全隐患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队立即与车主协调,及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于只注重收费而忽视安全隐患的车主部门,事故处理中队将根据案件事实让车主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迫使企业主动整改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构筑坚实的安全防线。
牢记使命,争创先锋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事故警察的梦想是让更多的人远离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他们希望各方受到公平对待。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用他们精湛的业务和标准的执法来实现这个梦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辛勤劳动和汗水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赞扬,获得的荣誉和锦旗数不胜数。事故处理中队的所有警察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完成了人民警察最初的使命。
2011年,事故处理中队被鄂尔多斯交通管理支队命名为“事故处理标准执法单位”。
2012年,被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全旗先进集体”。
2012年至2017年,连续6年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评为“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先进集体”。
2014年和2016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其评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优秀基层单位”。
2015年,我们曾荣获“集体三等功”奖。
努力奋斗,争做先锋,用规范引领每一个执法环节,力求完美,精心协调每一项工作内容,细心耐心。事故处理中队以“忠于党、为人民服务、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在新时期公安工作中,坚定党的信念,牢记服务群众的宗旨,坚持执法公正规范的原则,自豪地向公安交通管理的新局面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