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以“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为主题,循环经济环境治理法治化与产业化高端论坛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北京日坛酒店举行。
本次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分会协办。由贵州环家峰达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主办,人民日报杂志《民生周刊》、《求是》杂志和中国行为法学会智库专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办。
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王绍南在开幕词中指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先后颁布了30部相关法律和数百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我国环境因素监管的主要领域已基本覆盖,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已基本实现依法办事。”但是,他后来也提到,由于监管对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资源和能源的浪费、生态系统的退化等。没有更加科学、合理、实用和有效的法律法规,这些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本次论坛致力于深入探讨新形势下的环境法治和循环经济产业化问题,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和更高层次的创新发展,构建多学科、跨学科学术研究与技术应用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包括技术研发推广、孵化与对接应用、损害评估与识别、效率转化与提升、法律规范保护。这将为推进我国环境污染法治化和循环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应有的贡献。后来,全国人大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办公室主任翟勇主要谈到我国的污染问题。他提到:“我国污染严重的原因是资源利用率低。如果我们想真正控制污染问题,我们必须提高资源利用率。这也是我国必须建立有效利用资源的制度的原因。”
下午的讨论交流阶段,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部副主任、乔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孙其信;高晓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霍靖宇等就新技术如何支持水土污染治理工作、水土污染治理司法保护的发展方向、水土污染公益诉讼热点难点问题、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与保护、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管理与法律保护等进行了专题讨论。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邹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