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也需要深化改革。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是中国梦的两个重要翅膀。为了促进江苏在新的历史地位上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发展,特别需要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模式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导作用。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是推动江苏发展的根本动力。1978年启动的改革进程也是中国从“法制”到“法治”、从“法治”到“全面法治”、从“法治”到“良法善治”的发展过程。改革和法治就像一只鸟的两翼和一辆车的两个轮子。他们总是互相陪伴,朝同一个方向走。江苏作为改革开放的先导地区,也是全国第一个实行法治的省份。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后,江苏省委、省政府于1997年作出了《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2004年,颁布了《江苏省建设纲要》。2016年11月召开的第十三次省委代表大会更明确地提出,“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独特的区域法治建设有效保障和有力促进了江苏的高质量发展。从乡镇企业的建立到民营经济的发展,从开发区的建立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改革的每一项重大突破都伴随着法治的进步,法治的每一项重大成就都极大地推动了改革进程。
法治不仅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改革通过“打破”寻求创新和发展,将不可避免地打破传统的瓶子和罐子。改革也是一个“建立”的过程。它需要生机勃勃,清晰明了,呼出旧气,吸收新气,建立新秩序。“打破”和“建立”的过程就是打破利益固化的障碍,形成一种更公平合理的利益格局,造福于广大人民的过程。歌德说:“有两种和平的暴力,即法律和礼仪。”如果说改革是一条湍急的河流,那么法治就是引导和限制河流流动的银行。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和关键领域。面对经济转型升级趋势与外部环境深刻变化交织在一起的新形势,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是前所未有的。多年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积累下来的大部分问题都涉及到深层次的矛盾和冲突。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只有及时总结成果和经验,将其提升为法律,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才能进一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确保开放性,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集中改革力量,为改革要求的落实提供保障。
法律是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工具。良好的法律是良好治理的先决条件。对江苏来说,无论是“提供管理服务”改革还是基层治理创新,都是一条具有时代、中国和江苏特色的改革开放之路。无论是深化科技体制和机制改革,还是探索开放创新的综合实验...只有从法治角度审视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改革路径,用法治手段解决改革问题,用法治手段优化改革环境,真正把法治打造成为江苏发展的“金”招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能否确保改革不会走样,不会改变方向,不会有组织,并且能够推动改革
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