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贵港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调整协调会。市医疗保险局和卫生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以及市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中心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网站
建议的病房价格调整主要涉及单人床费、双人床费、普通病房、100级层流洁净病房床费、1000级层流洁净病房床费、重症监护病房床费、特殊保护病房床费、新生儿床费、新生儿床费、门诊/急诊观察床费、病房空调整费、病房取暖费等项目。会上,市医疗和社会保障局对该病房床位价格的调整做了详细说明。定点医疗机构的代表也相继发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杨建巴(右二)、贵港市医疗保障局指定科室主任黄敏(右三)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杨范俭
关于未来调整病床价格的政策,贵港妇幼保健院代表表示,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各医疗机构的设施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有必要适当调整医疗机构的病床价格。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病人的解释也是重中之重,希望能得到公众更广泛的建议。在政策正式实施之前,需要更多的宣传和解释,让更多的人通过在线和离线媒体渠道了解病房床位价格即将调整的情况。
贵港妇幼保健院代表
市医疗保险定点管理部门主任黄敏表示,目前我市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目录都是2005年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医疗服务定价已经不符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贵港市当前群众消费水平和医疗机构建设状况,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必须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一方面可以减少医院从其他方面产生的不必要收入,更好地维护患者利益;另一方面,在病房床位价格调整标准方面,将促进医疗机构改善病房建设。例如,每个病房都配有独立的卫生间,配有中央吸氧、远程监护等高科技设备,这对患者有利,也可以提高患者对疾病的理解、观察、护理和治疗的原有水平。还可以改善住院环境,有利于疾病的维持和改善,提高患者的获得感。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指定科科长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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