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自第六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进驻青海以来,国家对监察局交办的事项迅速采取行动,确保及时、全面地纠正移交的问题和案件。
我州将把处理第六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的投诉案件作为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起点。建立健全高效的案件受理和移送机制,严格执行“快速移送、快速衔接、快速办理”的工作要求,快速启动办理程序,首先赶赴现场,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首先提交结果。对根据实际情况移交、交办和监督的事项,案件涉及的地区、部门应当进行立法变更,逐一做出回应,实事求是地提交处理结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自沉以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监督,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国家把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作为当前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保土责任、保土责任、保土责任”的原则,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本行立法和调查改革,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格执行“第一时间批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答复”的工作要求,做到“事情不要一夜之间,立即发生”,实行24小时依法依规、监督和变更。迄今为止,共收到25份请愿书,19份已经处理,6份正在处理中。其中,一人被拦下搬迁,一人受到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并约谈了企业四名负责人。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国家将继续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员反馈问题的监督和问责。根据反馈问题,我们不会隐瞒或敷衍塞责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区域、部门和人员的不作为、行动迟缓和行为无序,积极干预并严肃追究责任,以达到“一责一警”的效果,通过监督问责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