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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被汽车辗过。主人每天都带着它进出宠物医院。他能向司机索赔吗?
今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宣布了因随行犬治疗造成的时间损失赔偿纠纷。法院拒绝支持宠物狗,因为主人不能证明宠物狗需要24小时陪伴。同时,应该提醒爱狗的人在遛狗时准备牵引绳和其他约束措施,以避免事故。
主人要求赔偿他的宠物狗被轧死后损失的工资。
徐先生在长沙市天心区的一个小区里开了一家商店,他自己的中国园艺狗经常在商店里闲逛。2018年10月29日下午5点左右,正在走路的徐先生突然听到刹车的尖叫声,伴随着狗的尖叫声。直到那时,许先生才发现他的狗出了事故。
徐说,由于社区没有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社区里经常有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也不慢。事件发生时,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货车正穿过住宅区的18号楼,将徐先生的狗拉到货车的左轮下,拖了将近2米。
"虽然它不是稀有品种,但它已经被培育了很多年,而且有感情。"事故发生后,徐先生立即带着他的狗去了附近的宠物医院。根据诊断,宠物狗的后腿有15厘米的创口。骨头和肌腱明显可见,一个脚趾完全被压碎了。营业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1350元。10多天后,徐先生每天都停止商店业务,并把狗送到医院进行随访,费用为1162元。
徐先生找到了司机彭师傅,要求他赔偿损失。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徐先生向天心区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512元和工作损失2600元。
法院:不能证明宠物狗需要主人陪伴24小时。
在审判过程中,彭老师说他确实碰到了徐先生的宠物狗,但是对方的要求太贵了,他无法接受。此外,徐先生自己也有过错。事故发生时,他的狗没有繁殖证明,也没有皮带。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观点,天心区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事故不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应根据客观情况确定责任。住宅区里有许多人和许多汽车。为了避免事故,机动车辆应在居民区的通道上低速行驶,避免行人和宠物进入居民区。在这种情况下,彭师傅没有履行他谨慎的安全职责,在事故中有过错。然而,徐先生没有约束和引导,为事故埋下隐患,犯了错误。因此,双方应承担50%的责任,治疗犬只的医疗费用2512元由双方平等分担。
至于徐先生关于损失时间的主张,法院不支持他关于损失时间的主张,因为他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宠物狗在治疗期间应24小时由饲养员陪伴。
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命令彭师傅赔偿徐先生1256元的医疗费用,驳回徐先生的其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