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声称搭便车要9万元。你还敢搭便车吗?

张先生和李先生来自同一个村庄。2018年10月,李先生和其他人一起乘坐张先生驾驶的汽车下班回家。然而,由于张先生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滑出路面,导致李先生右臂骨折住院。

交警大队的责任被确认后,张先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而李某没有。此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李属于9级残疾。

事后,李彦宏没有和张某就医疗费用达成协议。病情稳定后,李彦宏于2019年5月初起诉孟村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人身伤害赔偿、精神痛苦等各种损失共计92,200元。

6月17日开庭审理后,原告李免费乘坐被告张某驾驶的汽车,乘坐舒适。善意和补偿是不同的。原告李免费乘坐公交车,不具备客运合同的构成要件,被告张不具备客运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尽管这起交通事故得到了交警部门的确认,但被告张承担了全部责任。但是,被告人张某是我国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我国法律的提倡和保护。

最后,法官认为原告李和被告张在同一个村子里,以前没有冲突和纠纷。经过10多天的艰苦调解,法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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