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借司机的手机打电话,他在拿到手机后跑了,一名男子因犯罪被起诉了六次。
南宁人黄牟超在乘出租车或包车到达目的地时撒谎说,他的手机没电了,借了司机的手机,没说再见就走了。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黄犯下了六项罪行。12月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对黄某超提起公诉。
2月3日10点左右,56岁的黄在兴宁区打车。到达目的地时,黄牟超趁出租车司机没有准备好,拿着手机逃走了,理由是他在用手机打电话。第一次犯罪成功后,他失去了控制。从二月到七月,他利用打车或租车的机会重复了同样的伎俩,犯了六次罪。
今年八月,黄被公安机关逮捕。根据评估,黄的多次盗窃总计7409元。被偷的钱被用于日常开支和赌博。经过调查,黄有盗窃和诈骗的犯罪记录。后来,黄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拘留。
11月5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黄牟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金额相对较大,他的刑事责任应该被调查为盗窃。他于12月4日被依法起诉。
编辑赖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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