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征收公告是非法的,侵犯了被征收人自身的权益,被征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征收公告。
最近,皇家律师事务所接到了这样一个案件。法院不同意撤销征用公告,因为这涉及到大多数搬迁居民的利益,但刑事律师仍然成功地捍卫了客户的权利。
2018年11月16日,居住在河南省辉县市某镇的贾女士看到当地负责房屋征收的行政部门发布房屋征收公告,贾女士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
贾女士拒绝接受征用公告,并以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行政复议。2019年3月,贾女士收到了回复,但结果是征用公告保持不变。
贾女士别无选择,只能将当地负责房屋征收的行政部门告上法庭,于是她找到了关玲律师事务所,委托关玲律师任占敏和实习律师曹艳为自己辩护。
作为一名律师,接手案件后,他仔细查阅了相关文件,发现相关部门作出了收缴公告,并在其上级部门未作出收缴决定时予以公布。这种行为超出了它的权限,违法行为太明显了。上级部门维持征收公告的行政复议决定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本案的难点在于77户参与了征收公告,其中56户签署了征收补偿协议,完成了搬迁任务。其中,21户家庭尚未签署赔偿协议。
那么,在半数以上的人签署了赔偿协议并完成了搬迁工作之后,法院会支持撤销这一行政行为的请求吗?任正非认为,最好集中精力要求法院裁定征收公告是非法的,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这样也可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
图片来自互联网,如果有侵权行为,删除它。
法院分别于2019年5月和9月举行了两次公开听证会。最后,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当地行政部门发布征用公告的行为是非法的,并支持贾女士撤销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
法院没有出于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考虑撤销征用公告,但贾女士可以从征用公告的非法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征用和权利保护不仅在于法院,也在于法院之外。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有利于随后庭外征用和补偿的谈判。争取双方能够在谈判中平等谈判的条件也是保障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
投稿人:莉娜
排版:书籍文本
一审:段主编
法律评论:刘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