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虽然公众持有的“虚拟财产”越来越多,也带来了关于“虚拟财产”划分的各种争议,但“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例如,有媒体报道说,一些人想在婚前公证淘宝账户,但公证处拒绝这样做。
为了使“网络虚拟财产”成为公众真正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必要通过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本案是司法保护“虚拟财产”的首例,具有标杆意义,具有“破冰”价值,值得推广。法律还必须明确界定“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顶层设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虚拟财产”。
在法治社会中,保护公共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最低限度的底线,这种保护必须与时俱进。目前,“网络虚拟财产”在公民合法财产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只有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止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漏洞侵占他人的“虚拟财产”和合法财产。*以上仅是作者的个人评论,并不代表网站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