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赞扬集体和个人在为完全停止有偿兵役提供司法保障方面的杰出表现。其中,凯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小虹受到了通报表扬。
经过20多年的工作,李小虹一直把忠诚和勤奋视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仅从2017年至2018年,她就受理了724起各类民事案件,审结了517起案件,平均每天审结2起案件。
自2016年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完全停止发展有偿军事服务的要求以来,李小虹已经受理了5起与军事有关的案件。她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在立案当天通过调解解决了一起案件。1起案件立案后,于17日通过调解解决。指导当事人在诉讼前进行调解,经司法确认后结案2起;审判当天,一项判决连夜写成,以结案,双方都对判决的良好结果感到满意。
在审理军事案件的过程中,李小虹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强军事案件的审理。她坚持优先立案和结案的原则。她迅速立案,优先立案,并当场立案,缩短了办案周期,确保了军事相关案件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审判。例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黔东南州的一个小组分别起诉被告范moumoumou和黄moumoumou就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第二名被告强烈反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并一度拒绝配合。李小虹认为,该案件还涉及其他类似的租户。如果判决的社会效果不好,也会损害军队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她从审前调解入手,积极联系被告分析原因。她解释说,租赁合同的终止是基于国家的需要,符合双方签订合同的协议。她应该理解并配合这一点。最后,这两起案件在短时间内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其中针对黄某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天时间,针对范某的案件只用了17天时间。
同时,李小虹扎实做好涉军纠纷调解工作,坚持诉讼与非诉讼对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始终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李小虹在做好地方各方调解工作的同时,也通过军队与军方沟通,引导双方达成共识。例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黔东南州的一个队与张谋谋之间就租赁合同发生了两起纠纷,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事部门与吴之间就健康权发生了两起司法确认纠纷。诉讼前,他多次与军队代理人和当地当事人沟通,同时与纠纷的基层调解委员会联系,敦促其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当日,双方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确认协议,从而在诉讼前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两起军事纠纷。
“让人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李小虹的信条。李小虹在处理涉军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和积极服务涉军案件建设的统一,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军案件。例如,在中国石油一家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部门和余牟某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中,一方是国有企业,另一方是军方和当地的一方。因此,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必须小心。根据军方的报告,无论案件的结果如何,按照党中央的有关要求,要完全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必须在10月份结案。为此,她排除了各种困难,提前开庭,并在开庭当天通宵加班,依法撰写判决书。虽然军方被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双方都履行了判决,判决已经生效。
正是李小虹同志不懈努力、不断学习、尽职尽责的精神,使她在处理涉军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予以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