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17年或18年即将实施的发票新政20条
1600x1051 - 119KB - JPEG
简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十、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第十六条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018 年第 16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那么 16 号公告的新政策跟原来的政策比有啥新变化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六、本公告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现将统一小
外贸企业在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和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税率为17%/11%,则退税
文件编号: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实施时间: 为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