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七台河。7名男生持棍棒殴打及辱骂另一名男生,1人用手机拍视频发布网络。6名打人者满14周岁被治安拘留,带头者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5月5日《封面新闻》)
这起新闻,再次让人们掀起了“未满后浪”推“未满前浪”激烈的热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保护谁的?是保护“未满受害的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未满作恶的未成年人”?
因为“未满带头大哥”未满14周岁,法律拿他没有丝毫办法。警方作出“未满不予处罚”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公平而言,网络上对“未满警方不作为”的谴责没有丝毫道理。法律法规白纸黑字摆在那,能让警方“未满突破法律”进行处罚?如果警方“未满违背法律”进行处罚,则是“未满知法犯法”。
面对“未满作恶少年”,眼睁睁看着他们继续作恶,岂是法律本义?事实上,此类“未满作恶少年”是很多的:扒光衣服殴打女生的,逼着脱掉衣服拍摄视频取乐的,用烟头烫低年级同学的,校园欺凌是“未满一浪高过一浪”。在具体查处的时候,无论是警方还是法官,只能被“未满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束缚着手脚,即便他们也“未满义愤填膺”,也只能“未满望法兴叹”。
在民间竟然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未满趁着未成年赶紧作恶”,未成年的时候不作恶,长大了就没有作恶机会了。固然,说这样话语的只是少数未成年人,可是我们感受的依然是无奈的悲催。必须搞清楚一个问题:保护未成年人是对的,但是保护未成年人究竟要保护谁?是保护“未满受害的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未满作恶的未成年人”?去年,有一句话语成为网红经典——“未满他还是个孩子”。一位父亲在遭遇了14岁的儿子砍杀后,警方想把孩子带走,而父亲却央求警方说“未满他还是个孩子”。多少“未满他还是个孩子”的想法害了我们的孩子?未成年人保护,何尝不是在教条的制度里上演着“未满他还是个孩子”?必要的惩罚不是“未满害”而是“未满爱”。
子不教父之过。我们需要提倡家庭教育,让父母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减少“未满未成年的带头大哥”,教育好孩子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实际上“未满子不教”不仅是“未满父之过”,有错的还有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法律需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不该纵容“未满少年罪恶”,应该思考如何实施对“未满少年罪恶”的打击和教诲,而不是每一次都只能“未满不能处罚”。
更值得反思的是:“未满罪恶少年”是如何学会“未满打打杀杀”那一套的?人之初性本善,“未满罪恶少年”不是“未满抱着棍棒”出生的。打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