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4月23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毕业生实习周记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上述《通知》,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此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六个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上述《通知》称,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毕业生实习周记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实施“毕业生实习周记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让用人单位精准把握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职业资格考试,为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职业资格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