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加拿大移民制度的移民人士都知道,加拿大一向青睐技术人才和商业人才。近年来加拿大一个相对“小众”的人才类移民项目逐渐走进大家的视野:即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提到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很多人联想到美国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会觉得遥不可及,事实并非如此,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比起EB-1A项目是一个更为“平凡、接地气”的项目。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官方公布的要求,申请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参加过世界级的文化或体育活动,或为从事文化或体育活动的自雇人士;
2. 提交申请前5年具备至少2年的相关经验:
· 2段一年期文化或体育活动自雇经验;或
· 2段一年期参加世界级文化或体育活动经验;或
· 在文化和体育活动方面具备一年自雇经验外加一年参加世界级活动经验;
3. 满足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的评分标准至少达到35分,主要从申请人的相关经验、教育、年龄、语言水平及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4. 申请人及其家人需通过体检,能够提供无犯罪证明,有足够的安家资金;
5. 愿意并能够在加拿大从事自雇职业。
针对申请要求第一条:深度解析以下哪些人可以申请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首先所谓从事文体活动——申请人所从事的行业仅限于文化、艺术、体育领域,具体来说可以参考NOC职业列表中5开头的共计33类职位:
5111图书管理员
5112保管员及馆长
5113档案管理员
5121作者及作家
5122编辑
5123记者
5125翻译、术语学家及传译员
5131制片人、导演、编舞及相关职业
5132指挥家、作曲家及编曲人
5133音乐家及歌手
5134舞者
5135演员及喜剧演员
5136画家、雕塑家及其他视觉艺术家
5211图书馆及公共档案馆技术员
5212博物馆及美术馆相关技术职业
5221摄影师
5222电影及摄影师
5223印艺技术员
5224广播技术员
5225录音及录像技术员
5226电影、广播及表演艺术相关技术及协调职业
5227电影、广播及表演艺术相关支援职业
5231播音员及其他广播员
5232其他表演者
5241平面设计师及插画师
5242室内设计师及装修师
5243剧院、时装、展览及其他相关设计师
5244工匠
5245布料、皮革及毛皮产品纸样设计员
5251运动员
5252运动员教练
5253体育官员及裁判
5254娱乐、运动及健身指导教练
针对申请条件中的第二条中的“自雇经验”要求:
这个自雇self-employed的概念具体有两层含义:
一种是可以靠自己的相关技能养活自己;
另一种是自由职业,不领取固定薪酬或者个体户/公司股份持有者。
第三,要求申请人满足评分35分,这一打分的意义究竟在于什么?
联邦自雇移民的评分表中有几个因素:自雇经历、年龄、教育、语言能力、适应性,事实上对于这个项目而言,任何满足自雇和行业要求的申请人都可以满足分数要求,因此看似这个打分是没有意义的。
随着2019年开始这个项目申请人数骤增,未来2020-这个项目有可能会以打分为依据变成由移民官主观判定的高分筛选,申请人的自雇经历以及领域成就依然会是审理官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
根据打分原则,21-49岁是打分的最高分区间,是否意味着49岁是申请这个项目的年龄上限呢?答案是否定的——这并不代表这个申请人超过49岁不可以做,对于大龄申请人要考虑:
a.申请人已获得成就的程度
b.申请人英语水平
c.申请人和加拿大资源的对接情况。
联邦自雇移民对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是否有哪些隐性要求?
联邦自雇移民本身只要求学历为高中以上,如果参考NOC,很多职业详解都会提到申请人需要有本科以上学历,实际操作时,需要要综合来看——如果申请人除了学历之外,其他条件非常突出,可以尝试申请;但是如果职业的专业性很高,而申请人学历过低,比如高中甚至以下,或是专业和职业完全不搭的(比如申请人学经济的或者IT的,去搞了绘画),就需要慎重考虑,这会让移民官怀疑自雇从业的真实性问题。
语言不是必备条件,但是申请人英语不行能做吗?
对于雅思成绩这部分,如果不想打语言分,可以不用递交,而且从官方也并没有给出明确分数和移民打分的对应。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递交语言成绩,建议雅思至少在4.5以上。
语言一般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我们在interview是否需要interpreter时可以勾选,因此从话术上申请人不用太担心英语问题,但是我们依然建议申请人从开始准备自雇移民项目起,就把英语的口语部分操练起来。这是因为从递档到面试一般有1.5年左右的时间,申请人在英语上的努力,不仅可以在面试中赢得移民官好感,还有利于减少移民官对申请人是否能够在加拿大持续自雇经营的怀疑。
申请人是否需要取得很高的成就呢?
申请人有成就固然是好的,在世界级大赛中获奖、或在国家范围内很有名望、有行业影响力……这些都是极大的加分项,但是自雇移民并不要求申请人有很高的专业成就,这点与美国的EB-1A和NIW截然不同。
申请人只需要证明自己是专业的,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能够养活自己,并有一定的专业追求和造诣即可。所以并非最顶级的文体业者才能取胜,只要是行业平均水平以上都有机会。申请人过往的经历只是入门门槛和考核因素之一,更重要的是未来如何在加拿大开展业务并对社会做出贡献。
联邦自雇移民将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哪些方面?
针对移民官对申请人的考核重点、以及面试注意事项。在这里首先要强调:自雇经历是基础,没有自雇经历则会被直接拒签——比如供职于报社的编辑、国字头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虽然这些职业都在NOC里,学历高、英语好,但是也因为并没有涉及任何自雇经历,因而做不了该项目。
首先,移民官会重点考核申请人在国内已开展的自雇商业模式,包括:
1.自雇的业务模式——例如申请人如果是和别的公司合作,如何开展合作以及如何获得自雇收入。
2. 在商业模式中如何体现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特别是自己成立公司申请人,依然要强调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否则移民官会认为客户是一个businessman。
其次是商业计划书。虽然自雇项目总体归商业项目,但是又和投资类的项目不一样,商业计划不需要真正被执行,移民官希望通过这个文件来考量目前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及其国内自雇商业模式在加拿大仍能继续运作的可能性。
此外,申请人愿意并可能为加拿大文化、体育方面做出贡献——不过官方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种贡献需达到什么水平,这和美国NIW项目明确要求是国家范围内的利益不一样。因此审核这种潜在贡献,还是要看落地的可行性,比如为某些社区,某些特殊群体、某类文化空白等小范围的。
最后,自雇移民的面试关非常重要,做过加拿大魁省移民辅导的申请人应该都会有此体会。面试将会在香港进行,申请者将与负责审理的移民官面对面交流。通常面试会持续一个小时以上,面试官会针对以下问题进行验证:
1. 过往的经历是否真实,是否满足自雇移民的基本条件;
2. 对商业计划和未来的业务进行深入了解,判断申请者是否有能力在加拿大继续从事自雇业务;
3. 核实申请者的实际英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专业能力;
4. 面试将用英语完成,申请人可以请翻译,但如果全程不能用英语沟通,也会对申请产生影响。
整个过程移民官都是以一个质疑者的身份出现,提出的问题往往非常刁钻,需要申请者的合理解释来打消移民官的疑虑,因此可以说面试的过程是很有挑战性的。此外,面试一般都是在几天的时间内集中安排一批自雇申请人面试,如何在众多申请人中、尤其是在同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也非常重要。在同一批接受面试的申请人中,可能有几个音乐老师、美术老师、设计师等等,在这些竞争比较激烈的职业中要有自己的独特性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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