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拖欠了这么长时间的工钱终于拿到手了,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钱!”2020年1月13日,中站区府城办事村民董丽萍等9人高高兴兴地拿着锦旗来到中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把锦旗送到中心工作人员手里。
事情要回到2018年7月,中站区府城办事村民董丽萍等9人来到焦作市龙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务工,当时公司安排他们跟随陈跃兴工作。在公司务工2个多月,公司以他们不是在为公司工作为由,拒不支付工钱18473元,村民董丽萍等9人多次向公司讨要无果。在百般无奈地情况下,2019年9月29日,他们到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走上了维权路。
村民董丽萍等9人向中心工作人员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情绪十分激动。中心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立即开启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天就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王洪刚承办此案件。
接受指派后,承办人王洪刚第一时间接待村民董丽萍等9人,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认真分析案情,多次与法援中心、劳动部门沟通,到公司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及时对案件材料梳理,王洪刚依据法律法规认为公司是一个用工主体,陈跃兴仅仅是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劳动报酬应当由公司支付。
2019年11月13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合并审理了该案件。12月26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公司支付董丽萍等9人劳务费18473元,拿到工钱后大家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至此,历经一年多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