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最美法官”候选人:于莉

于莉

于莉,女,197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2年8月参加工作。在工作中,于莉有着女性特有的温柔、耐心和细腻,用明晰的审判说理、温情的无私帮教、热忱的宣传教育不仅点亮了迷途少年的心,更是在广大青少年的心中种下了法制的种子。

多年来,于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法官誓言。走进法庭,她是端坐审判席的“铁面女包公”,用法律的利剑惩罚着一个个犯罪分子;同时,她又是位“柔情女法官”,用自己的爱心、耐心、细心精心审理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通过审判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使这些折翼的天使得以重新飞翔。走出法庭,她又变身为“好姐姐”、“好阿姨”,对那些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不仅如此,她还走向校园,走进课堂,用一次次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把法律的种子种在了每一个少年的心中。

2018年,于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此外,于莉还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入选 “山东省政法英模榜”,荣获 “第十一届感动菏泽年度人物”、 “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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