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号4月30日消息,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限行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通告》明确,6月1日起,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通告》称,届时,驾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此次通告发布的的禁行区域,从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闯禁区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
而悬挂南京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限行区域图如下:
《通告》还称,对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交管部门还将现场扣留车辆。
除此之外,南京交管部门还将对扣留车辆进行车辆检测,对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驾驶人按照“机动车违法”条款进行处理。对于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单位,南京交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此次限行措施的开展,将有效净化我市路面道路通行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超标电动车违法多发、事故高发的现象。
那么,非南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同日,微信公号“南京发布”发布提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转籍车辆、车主本市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原登记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车牌到我市“转籍窗口”现场办理换牌业务。
目前南京市共开设24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籍窗口”,车管所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点30至17点30。其余23处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点至2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