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洲 区 人 事 任 免
2020年3月27日新洲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洲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
1、任命张旺生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任命肖新锋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3、任命胡立明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4、任命王艳东为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5、任命王志芳为区商务局局长;
6、任命罗晓刚为区人大常委会李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7、免去邓辉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8、免去张旺生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9、免去张水泉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10、免去邱少泉的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11、免去郭细么的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12、免去揭元清的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13、免去王艳东的区人大常委会辛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14、免去贺习锋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委副主任职务;
15、接受揭元清辞去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16、接受舒本东辞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