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同性婚姻合法化后,不出一年时间,台湾代孕或将合法。
据台媒报道,《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完成一读。
该草案规定,代孕主要以“互助”为原则,但委托者在主管机关所定金额或价额内,可对代孕者提供酬金,并应提供营养费或营养品,负担必要的检查、咨询、医疗、照护、交通、工时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
不消多说,既然有酬金,就会分高低;只要涉及金钱,就很难杜绝私下交易。
所以,即便草案规定“代孕主要以互助为原则”,但一旦合法,最终的结果导向势必多是“价高者得”。
不仅如此,资本还有一万种方法,能够诱惑陷入经济困境的适龄女性参与进来,在她们“自愿”的前提下,把女性生殖能力变为商品。
既然最有可能的结果如此赤裸,就是想大张旗鼓的物化女性,为什么却得到了广大台湾女性的支持呢?
政治操弄自然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但最根本的还是人性使然。
其实,不管是代孕也好,卖淫也罢,支持者们的最大底气恰恰在于,他们觉得自己能够并且应该享有对身体的自由处置权。
确实的,从绝对理性的角度上说,如果一切都处于理想状态下,这个观点也没什么太大的错误——你的身体就是你的,你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任何人不能强迫你干任何你不想干的事情。
但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假设永远都只可能是假设。
因为,所谓的理想状况——你不会杀人放火,而他人不会威逼利诱,只能从人性之美上讲得通。
而人性本身又是一体两面。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当然愿意相信人性之美,但不能罔顾人性之恶。
当然啦,如果只盯着绝对的是非,肯定会有人提及政府的监管。
这里先不说民进党到底能否履行监管的职责,只问一句,政府的监管就是绝对有效的吗?
我以为决计不是。
虽然中国大陆暂时还在试水当中,但在这个问题上,他国的教训已经是足够惨痛的前车之鉴了。
远的暂且不提,就说泰国,代孕合法化的产业链问题,几乎是年年出问题、年年上新闻,总是在不断的调整当中。
但调整出结果了吗?
没有啊,调整中发生的事情,就是“法律制度探索中的代价”。
可谁又想成为制度探索中的代价?
毫无选择的婴孩也是这个过程中的“代价”
至于资本的威逼利诱,虽然个中手段或许大家还想象不到,但基本点基本都能予以驳斥,所以这里就不说了。
接下来重点说说标题中的问题。
先来思考个问题,为什么资本的基本属性会是“追求高利润,厌恶高风险”?
因为,构成资本的人的基本属性就是如此。
虽然国家/社会在不断号召公众积极投身建设,但假若有个不劳而获还能精致生活的机会(前提是不违背道德法律)就摆在大众眼前,你觉得接受条件的人会多还是少?
不用多想,肯定多得不得了。
因为整个社会的层级就是金字塔结构,底下的人多,上头的人少,而且上头的人靠着不断剥削压榨底下的人,来给自己的财富源源不断的输血。
故而,倘若真有这样的机会,大多数的人肯定会选择一拥而上。
可能有人会说了,你这是在危言耸听!
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
我的微博互粉@天涯历知幸 前些日子写了几条微博,劝导小姑娘别当“失足妇女”,“有些路走了,就回不了头”。
按理说是好心吧,结果你猜怎么着?
一群小姑娘给她发私信,有指着包包,问她知不知道多少钱的;有指着裙子问她,知不知道顶她一个月工资的……
总而言之,在这群人看来,只要是来钱快的,纵使出卖尊严也是好事。
进一步讲,违法的行当都尚且如此,真要合法了,那不得一拥而上?
至于合法后的结果嘛,很有可能是这个鬼样子的
还记得欧洲子宫的故事吧,为什么乌克兰的妇女会甘愿代孕?他们真的是因为走投无路吗?
当然不全是。
我的微博互粉@一领淡鹅黄 搜集了一些新闻。
在这些新闻里,代孕妈妈们有的是为了要供孩子上大学,有的是为了要给房子装上一扇窗户,有的是为了要买种猪和种鸡,有的是为了要带着女儿搬出父母的家,有的是为了要买汽车,有的是要给自己的房子装上自来水,还有的代孕妈妈,仅仅是为了要买一些平常买不起的电器。
很明显的是,除了第一个略微有些情有可原外,剩下的全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
这类女性的占比会有多少?
借用@一领淡鹅黄 的一句结论——“当你知道自己有能力赚取超过工资55倍的钱,而这一切又合法的时候,你会找出无数个理由说服自己:‘是的,我需要这笔钱!’”
而从事卖淫职业的小姑娘们,虽然嘴上总结着男人的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男人都会嫖,世界上没有不嫖的男人,你老公不光以后会嫖,现在肯定也背着你偷偷嫖!你老公看不上人老珠黄的你,现在肯定借口加班在陪我们”……,但归根结底还是这套底层逻辑:“我需要这笔钱,所以我卖得理所当然”。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上,其实也是相同的逻辑。
虽然这些女性嘴上说着台湾人要拥有身体的自主权,但究其根本,即便嘴上说着主义,身体也大多诚实。
直白点说,对于这些庆贺的女性而言,自由代孕的权力势必要转化成为金钱的往来,才能体现出终极意义。
至于会不会衍变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来不及思考了。
又或者压根就没想到这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