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埋肉
◎吕政保
去大姨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走公路,绕个大弯,大约十一二里吧,另一条是小路,则要比走公路近一少半的路程,大约七八路吧,但要穿越两座山,山里还有挖金人留下的深坑,我们叫它“金埯”。显然这些金埯有些年头,洞口已经满了杂草或蕨类植物。母亲带我去大姨家时,常会选择抄近路,而那些金埯就遍布在那条必经路不远处。记得母亲走近路时,都会紧紧拽着我的小手,把我带到金埯边边上,告诫我千万不要在这些金埯边边玩耍,看都不能看。而且她叫我今后只走公路不走这条近路。
我很听话的表态。
当然,在母亲认为可以单独去大姨家的时候。我总是选择走近路,把母亲的告诫放在了大脑的外面。除了走近路有孩子的探险历胆欲望外,还有走公路很可能就会错过吃饭的隐忧。那时候,除了吃饭,别奢望用商店里的零售来填肚果腹。
大姨呢也总会在见我的时候,问我一声你是走哪条路来的。我想都没想就直说了。没有感到害怕,反觉穿越山坳走近路是小孩子的一种豪迈。大姨就问我没在金埯边上玩吧。
“没有!”我回答得斩钉截铁。实际上我还是会选择一两口金埯好奇加练胆地朝下边望望,希望深深的金埯里有什么奇迹。那次金埯还是对得住我,没让我失望,金埯里有条长蛇,也不知是怎么掉下去的,正试图往上爬,我胆颤心惊之后跑步赶往大姨家。之所以要把这个谎撒得斩钉截铁,是因为担心大姨把话传给我母亲后,母亲会打我,更会不让我单独去大姨家了,会认为叫我办事不放心。
这与“饭埋肉”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小的时候,印象是我和大姨家都很穷。穷是什么概念?在小孩子眼里,穷就是想吃肉的时候没肉吃。换句话说,想吃肉了走亲戚。
那天,母亲把几件浆洗缝补好了的衣服,用一个块布包好,要我送到大姨家去。当我到大姨家时,大姨正要准备做中午饭。大姨家接过大布包,支使我的两个表弟陪我到外面玩去,叮嘱我们可以玩到喊我们吃饭时才回来。
两个表弟和我简直高兴得像疯了似的。下决心要把在吃饭前玩它个天昏地暗。
终于玩到大姨我们吃饭了,这时候我们也玩得筋疲力尽了,一听到吃饭了,又赶紧放下玩耍,直奔厨房。在大姨急呼洗手洗手之后,我和俩表弟忙不迭地上桌子,抓起筷子,菜还在途中,口就已经圆张成喇叭状了。虽然来时母亲一再强调,做客吃饭要斯文点,要像个做客的样子。可这些话,对于小孩子来说,只有母亲在跟前时才会有点点顾忌和记忆。
当我扒饭扒到第三口时,居然看见饭里头有块肉(那时候盛饭的碗比较大,给客人盛饭又大都盛得扎实有时还堆出了尖,这给饭埋肉提供了条件)。当我抬头看看表弟们时,他们正在埋头扒饭,也不看我。我迅速把目光收回,把口张大,在米饭的掩护下把那块扎实的肉扒到嘴里,然后把嘴巴关紧,腮鼓鼓地把饭和肉嚼那么几个回合后,使劲儿地咽下。
看到我大功告成后,大姨这时才会提醒我吃饭慢点儿,不要咽着了。
等我回到家后,把饭里吃到肉的事儿告诉母亲。母亲没有我那么少见多怪,甚至没有接应这个话题,只问了句我在路上没贪玩吧。
没有,娘。我认为这么回答没算撒谎。来去路了,有点儿小玩但不及“贪玩”的程度,至少没有误事误时,在母亲“孩子快回来了吧”期待时限内出现在母亲的眼前。
表弟也会被大姨使唤着到我们家来,这类活儿通称为“跟腿”。这次来,是大姨家里榨茶油了(我们称为“清油”),叫表弟给我们送两酒瓶清油。
没有悬念。是我陪表弟玩。母亲还在玩中给我们安排一个“看菜园,别让鸡把菜吃掉了”。于是我们就到菜园玩。我家菜园有三根大梨树,有两根梨树结的梨子沙沙的,另一根梨树的品种不一样,绿皮,水分多些,关键是口感不沙。表弟对我家梨树并不陌生,当然也会选择,表弟爬树很里手,跟猴子有一比,树尖尖上的梨子,只有表弟有本事弄下来,我抬头佩服地看着表弟。幸好这堪称杂技的场面我母亲没看到,要不话,至少我会挨一顿尅。
表弟来了,母亲在做饭上还是下了些功夫。一碗蒸鸡蛋,一碗腌菜里放了炸猪油时的“油渣儿”(肥肉炼油后的剩余物),还炒了一碗萝卜丝,一碗辣椒炒肉,只是辣椒偏多肉偏少,这不奇怪,能见到肉就不错了。要不是表弟来,我想,这碗辣椒炒肉还在“等客中”。
在吃饭期间,我无意看到表弟饭碗里有两块肉,我看了看母亲,母亲正看着我,并迅速到辣椒碗里找出一小块儿肉夹到我碗里,并叫我“赶紧吃饭”。母亲此时的“赶紧吃饭”是要我别乱讲乱说。
我边吃边想起了上次在大姨家吃饭时,吃到了一块肉,当我看表弟,表弟只顾埋头吃饭。如果表弟的这种埋头吃饭是为了安放目光的话,那表弟跟我大姨又练成了一种怎样的默契呐。
真正读懂“饭埋肉”是一次大姨到我们家来看她妹妹。母亲见姐来看她了,赶紧找个理由出去了一下。半个小时就回来了,提着个布袋子直奔厨房,生火做房。大姨从她从的手帕里翻出几颗糖果,一块粑粑。母亲见了,说了声“他姨,别给孩子买家伙,把孩子惯坏了”。大姨则说,“冇买,冇买,来时走得急,冇给外甥买家伙”。
大姨用筷子扒饭,同样也扒到肉。她说,妹儿,你这是搞么得,孩子正长身体,给孩子吃。大姨边说边把碗里的肉夹给我,居然有两块。大姨正要把第二块夹给我时,我母亲不同意了,他姨,你嫌我冇招待是啵。妹儿,你这话说的。孩子长身体呢。给我吃,还不是糟蹋肉了。
见大姨把两块肉都夹到我碗里了,母亲就又从我碗里夹起来一块肉放到大姨的碗里,并且用筷子把肉压住,直到大姨同意吃掉那块肉时母亲才伸开筷子,把胳膊弯回来,夹了一筷子白菜自己吃了起来。
今天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理解“饭埋肉”的!第一反应是纯属虚构,认为它哄小孩子也显得手法过于老套,就算勉强相信某个时间段有过“饭埋肉”现象,也会觉得大人们那样做颇失正大光明,一块肉还吃得那么偷偷摸摸,实在犯不着。在今天,我也无意去解释母亲和大姨当年的发明所承载的内涵,但我一直记得,那次饭桌上,我边吃着大姨给我的那块肉,边看母亲和大姨,发现她们眼睛里都噙着泪水。
实际上,这个“饭埋肉”的概念是我给安上去的。大姨和母亲只是做着“把肉埋在饭里,悄悄让客人吃掉”的事情。我没做过调查,在那个年代里,它是不是只属于母亲和大姨共有的发明——我们和大姨家上桌吃饭通常都有七八个,在这个状况下,三两半斤肉,若不给客人一点特殊关照,只怕是激起客人吃肉的欲望却过不了肉瘾,当然这一招对小孩子管用,母亲却用在大姨身上了,大姨肯定不会像孩子那样装着没反应地吃下。
或许在那个拮据的年代,人们还会有其他招待好客人的招数。再怎么着,客人来了,总得让客人肚里落点油水才算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