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岁月可回头》就现在的剧情来看,演得太悲伤了,黄九恒亲手养大女儿,居然发现不是自己的,当商量好,要一个自己的娃娃,没想到刚怀起,就出车祸,媳妇去世把未出世的孩子也带走了,女儿也被她亲生父亲带走了,留下一个精神失常的老黄,可以说他是家破人亡啊。
其实就法律上来说,林响的抚养权毫无疑问。黄是法律上的父亲,即婚生子,婚姻内生子,婚姻和出生证和户口本这种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非继父,也行使了11年责任和义务。常只是血缘关系上的生父,未尽责,养父,生父,继父,这三者是不同的。
养父是收养关系,生父是血缘关系,继父是婚姻关系的后爹。而黄区别这三者,是明明白白的法律认可的婚姻内的法定父亲。即黄是和林响结婚后在法定婚姻内生的孩子,从出生证到户口上都是法律父亲。常只是个意外,无法律婚姻事实,也未尽责。正常来说,常拿不到抚养权还要倒贴抚养费。
而且《如果岁月可回头》中常哲私取头发做了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立案时法院又审查证据的具体内容。当审理时,法院再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做一份鉴定。 即使做出来是亲子关系,常哲也大概拿不到抚养权。女儿10岁多了,孩子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孩子跟母亲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不会轻易改,法官会考虑以后执行的问题,孩子是人,不是财产,判给没有实际抚养的那方,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可以说在处理常哲争夺抚养权的问题上,老黄太被动了,而且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被动的位置,他说的做的都不是为了解决问题的,而是为了矫情,为表现自己的矫情。小蕾的抚养权,我没有看到他们为了争夺小蕾的抚养权采取过什么有效的措施,你看到的只有被动的矫情;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常哲为什么非要争这个女儿,而且11年过去了,他是怎么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女儿,他又是从哪来的灵感突然回国搞了这么一出?
原本黄九恒可以拥有主动权的,毕竟有林响在,一开始是害怕小蕾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是后来他已经告诉小蕾实情了,他就没有什么顾虑了,可是面对常哲的争夺抚养权的行为,黄九恒完全无力招架,反倒是处处被人家牵着鼻子走,暂时不知林响是如何出车祸的,是不是和这个案子有关,如果有关,那么黄九恒消极的对待方式是有很大问题的。
话说《如果岁月可回头》中小蕾表现的都要比老黄冷静,她只有11岁,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父母对她都好,生来娇生惯养。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自己母亲的突然死亡,面对要离开对自己最好的父亲,去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陌生的人,连她父亲一个成年人都承受不了,她一个小女孩表现出如此淡定成熟不哭不闹,说着大人都说不出的话,她才11岁、11岁……
突然想到如果所有大人都像孩子一样,没有欺骗,有话好好说,好好沟通,多好,是不是没有那么多伤害,可惜人长大了就有欲望,利益,面子,惰性…,太多东西让人忘了自己的初心。
《如果岁月可回头》老黄的遭遇之惨,也是告诉我们,不到而立之年或许不理解这部剧,不惑之年或许感动、心酸,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这世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只有珍惜当下,过好每一天,才能不在未来的某一天憧憬着岁月回头。